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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半生,梦一世(9-11)

时间:2010/8/24 作者: 谷丽爱 热度: 83391
       第九章
  
  当我回到自己家的时候,我看见客厅的沙发上躺着个女人,只穿着一件很妖艳的睡衣,奶子都露出了三分之二。不过我不否认她那粉白的脸如阿拉巴斯特美玉,大眼睛闪出一种妩媚的神情。“你是谁?”
  
  “你又是谁?”那个女人很不友善地回敬我一句。
  
  这个时候,我哥哥裹着一条浴巾从卫生间出来,他看见我站在门口吓了一跳,“你怎么在这里?”
  
  “这是我家,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她是谁?”坐在沙发上的女人又尖锐地问了一句。
  
  本来他是想回答的,不过我却抢先了一步,故意报复她刚才的不友善,“我是他最爱的人。”
  
  “谷春生,你……”那个女人气得向门外冲去,可能想到自己还穿着睡衣就立马折回来,换好衣服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夺门而去。
  
  “喂,你还不去追回来解释一下?”我没想到我哥哥竟然会什么都懒得做,好歹也至少解释一下。
  
  “你以为什么事都可以解释演绎一番的啊?”他进去换了衣服出来后又继续漫不经心地说道,“再说了,你也没说错,你本来就是我最爱的人。”
  
  在那一刻,我突然有种想流泪的感动,我从没想过他会说出这么感人肺腑的话,虽然是不经意的。从小我就怨他对自己的照顾太稀薄,白白浪费了做哥哥的身份,我有时都觉得自己只是他的“千万人”。
  
  “你回来了怎么也不打个电话?好歹我也去接下你。”他坐在沙发上,翘起他的二郎腿,然后拿起桌上的zippo点燃了一根烟。
  
  “你确定不追出去吗?以前你从不带女朋友回家的。”
  
  “市面上那么多女人,简直可以抓一大把,吹掉一点来捡,这个世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女人,我干吗要做那些厚脸皮的事?”他很轻佻地就说出了他的伟论。女人对于这种男人来讲,简直如囊中探物,唾手可得。
  
  这世界就是这样不公道,男人下流叫风流,女人风流却只能叫下流。难怪这些娇纵惯了的男人会如此气焰嚣张,飞扬跋扈!
  
  “和她们在一起,你难道一点都不爱她们?”我有点生气我哥哥的这种态度。
  
  “说一个爱字只需要一秒钟,可实践它却需要一辈子。你觉得男人应该要怎样做?伽罗瓦不应该是男人的榜样。”
  
  伽罗瓦是法国著名数学家,他有着天才的逻辑思维,可是让他享誉世界的却是他的痴情,他就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和跟一个射击手搏斗,最后死于对方的射击下。
  
  “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像覆煦,舒服安全得不觉它的存在。”
  
  “覆煦对于爱情,火辣辣的只是欲念。”他有点意兴阑珊,“你们女人经常被蝴蝶的色彩迷惑,却不懂得蝴蝶是色盲。”
  
  “你是这样,不代表所有男人都这样,男人不是乌鸦。”我从小就斗不过我哥哥,谁让我自己不懂得灌输孔子思想呢——君子讷于言,巧言令色鲜矣仁。想做君子的男人肯定乖乖地吃闷亏。
  
  “可我比你具有代表性,我没代表你们女人说话。爱情对于我们这样的男人,是场很痛苦的角力。我们可以承担一切,就是无法承担深情。”
  
  谁愿意把蚌壳里忍半生疼痛磨出来的珍珠挂在别人脖子上?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付出真情的那一方是比较伟大的,也算是受害的一方,可现在,我从我同胞哥哥身上知道,受情的那一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受了情就是欠下了债,身不由已。
  
  我洗了澡出来的时候,我哥哥已经不见了,坐在那看电视的却是王文森。
  
  “你怎么在这?”我吓了一跳,准备进去换衣服。
  
  “行了,你比这更糟糕的形象我都见过了。”王文森说着就准备过来拉我。
  
  “不要靠近我!”我赶紧往后退了一步制止他,“我好不容易才摆脱你,我不想自己再痛苦一次。”
  
  “你还想怎样?”
  
  “过几天我就去我妈那读书。”
  
  “你还去国外读书啊,你看那些外国人,完全没有文化负担。”
  
  “那我以前上大学时你怎么不这样跟我说?”
  
  “不是,那不是你妈的心愿吗?好歹也是她生的你,我哪好意思跟她斗。”
  
  “不好意思跟她斗?你少残酷了,实话告诉你,我妈到现在还不认可你呢。”
  
  “你认可就好了。”
  
  “我也没认可。所以你来这里干什么?”
  
  “你哥哥怕你在这里碍他好事,叫我带你走啊。”
  
  “你真想我回去?那好,我不管你现在是做什么的,以后,就跟我一起随便开个店,安安稳稳过日子。”
  
  “一个男人,如果只是做在那等着数钱,那是不是太懒惰了。”
  
  他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我不想再勉强他,而且我再怎么勉强也没有用。要他放弃他现在的混法,会要了他半条命。
  
  “那等你想要懒惰的时候再找我吧。”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呆在家里无所事事。我卡上的钱依旧够我过那种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虽然我是那样可恶,但我父母并没有停止给我汇生活费。
  
  我宽慰地想,好歹也是他们十月怀胎生的我,我不能这么没良心,至少以后要养老。所以既然我现在还小,被他们养也是很天经地义的事。
  
  人生在世,享乐少苦难多,厚脸皮只不过是每个人生活下去的必备条件之一。程度的问题,又何必五十步笑百步?
  
  在家呆着都快长苔藓了,我只好打扮光鲜出去找工作。可结果是,太好的公司看不上我,太差的公司我看不上,太一般的公司我又觉得不合适。真的是比四十的处女想嫁四十的处男还要困难。
  
  有位仁生更是可爱,他竟然很虔诚地跟我说,“你要是信耶稣我立马录取你。”
  
  我只好很老实地告诉他,“那是很高尚的事,我暂时不需要为了混口饭吃而那样抬举自己。”
  
  “不信耶稣的人是会下地狱的。”他显得很激动。
  
  “那也是好的,因为我从来没相信这世上有天堂。”我没想过自己这样也会被诅咒,真的是不合适的工作不合适的人,总是比较轻易经历不合意的事。
  
  几个礼拜过去,我都没找到工作。这天,却有个我意想不到的人找到我。
  
  “我想跟你谈谈。”小艾那冷酷的母亲在半路拦截我。她根本不是在征询我,她这是在命令我。
  
  我不见得一定要受这种气,但一想到小艾,我立马屁颠屁颠地爬上车子。
  
  可她一路上都没有说话,板着一张被霜打过似的的茄子脸。我无法否认,这茄子虽然不再新鲜,但依旧美得有点残忍。
  
  车子到了她的家,她依旧不跟我说一句话,我只好跟着她进去。到了小艾房间门口,她停了下来。看到小艾躺在床上,我不再管她直接跑了进去。
  
  “小艾,小艾……”我流着泪,抱着她,一直叫着她的名字。我能在这众目睽睽之下,毫不避讳地不控制情绪,是我真的很想告诉她,在不见她的这段时间里,我着实受了不少委屈。
  
  但她并没有回应我,只是任由我这么抱着。
  
  “我以为你不再想见我。”我面对她,更是委屈。但我只看到一双空洞的眼睛,折射出的也只是呆滞的目光。我在她眼里看不到自己。我顿时害怕起来。
  
  “小艾,你不要吓我。”我这才发现旁边还站着医生和护士。
  
  “怎么会这样?”我问那个医生。我的眼泪崩溃了出来。这一次,这些氢气和氧气的合成,并不是凭我的感觉,它是我所有的感情。
  
  可他并没有回答我,只是摇了一下头。这种表情我看过,在电视上,那些宣告别人抢救无效的医生都是这个表情。
  
  “你回去吧。”小艾的母亲进来赶我。
  
  我明白过来,她不是想让我来见小艾,她只是想看看小艾见到我会否有反应。现在证明我并不是个例外,所以她不想再见到我。
  
  但谁曾料到,不仅她不想见到我,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让小艾见我。
  
  两个女工进来把我拖了出去。虽然这样很难堪,但我确实已经没有力气可以支撑我那挤满悲伤的身体。
  
  我坐到对面的马路上,我确实需要一点时间来疏通我那僵化的神经。但直到入夜了,我才看到那个医生出来。
  
  “请你告诉我,小艾她得了什么病?”
  
  “我们只会对患者家属透露病情。”他准备转身就走。
  
  我立马挡到他前面,开始低声下气,“我和她十几年的朋友了,她现在这样我真的很难过,就请告诉我吧。”
  
  “你又不是医生,告诉你有什么用?”
  
  这哪是医生所为,日本的剑客也比他冷漠不到哪里去。
  
  “医生,我知道你是好人,我就想知道她的病情,我求你告诉我吧。”我开始求着奉承他。
  
  “温州的女孩子都是你这样的吗?”
  
  “不,不是,只有我特别厚脸皮。”这种时候,我就算把全世界的尴尬事都揽上身也无所谓。
  
  “她父母有交代过不准我向别人透露她的病。”他明显开始有点心软。
  
  “你刚才也看到了,是她妈妈把我接过来的,我已知道她的病,我就想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
  
  他为了摆脱我,只好告诉我,“她患的是小儿隐性精神疾病,这种病如果保护的好并不会有多大影响。但前段时间她受了很大刺激,造成神经大量衰竭。”
  
  “那她为什么不认识我?”
  
  “不是不认识你,她是什么人都不认识。她父母已经准备送她去美国治疗。”
  
  “那她能彻底治好的吧?”
  
  “彻底治好?你也太相信现在的技术了!这种病往好了说只能治标不治本,但如果病人自己不想好,以后就永远这样子了。”
  
  “什么叫病人自己不想好?哪有人不希望自己的病快点好起来的?”
  
  “你不会理解,所以暂时你并没有得这种病。”他显然已经不耐烦再解释。
  
  我想,小艾真是幸福,她竟然可以控制自己不再有思想,也不再有回忆,只把这种痛苦留给我们这些想念她的人。
  
  但是我的小艾,将有可能永远不再记得我是谁,那是不是太残忍了?
  
  我一下子就软弱了。
  
  我已经没有力气再自己走回去,我打了个电话,但泪水一直一个劲地往外蹦,“小艾,她不再记得我了……”
  
  王文森很快就赶来了,我趴在他身上泣不成声。这一次,他并没有安慰我,也没有阻止我哭泣,只是任由我的眼泪鼻涕弄湿了他整个衬头。
  
  我从没想过,是小艾的这种不幸,把我们两个又拉在一起了。但后来我才知道,我们重新走在一起,只不过是把大限之期延长一点点而已。
  
  第十章
  
  我在家休息了几天,就去上班了。
  
  是王文森帮我找的,在杂志社做编辑。这是种高尚但不切生活实际的职业,还好有他帮我解决生活问题,要不然我就得熬苦了。
  
  老板是他认识的朋友,所以我一进去就有两个助手帮我跑腿。也就是他们两个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出去,然后带回来一手新鲜的资料,而我只用坐在空调房里编辑几句文字,最后再无耻地冠上我自己的名字。
  
  社里的人对我倒都算很客气。这也难怪,比起他们,我的生活条件已经绰绰有余。俗云,先敬云裳后敬人。只有无钱无势的人,才会在哪都会遇到一张晚娘脸,躲也躲不掉。
  
  但我始终还是无法很喜欢这份工作,就像是自己租来的东西一样,始终不是自己的能力范围。
  
  王文森见我情绪有点低落,还以为我是在妥协这份工作,只好安慰我,“没关系,你不过一时运滞,留落此地,放心,有一日会飞出去。”
  
  “运滞?你以为你女朋友是爱丽斯谷巴?人家肯用我已经是皇恩浩荡了。”
  
  “不是啊,你真的很好了。”
  
  “我要比‘我已经很好’再好一点点,这样才有办法在你面前很骄傲地立足。”就像逛时装店的秘决一样,要穿戴得比店里货物更名贵,那样,才会得到服务员的尊敬。
  
  “那你真的要好好努力了,如果你褪了色,独独我出众,有什么用?呵呵。”给他一点染料,他就真的开起染坊来了。不过褪色也是一种特权,成熟、历尽世故了,才可以名正言顺的退步。
  
  “你别不知天高地厚,我几世才修得一次爱你的机会,你要给我好好珍惜,因为它已经停止生产了。”
  
  “这话应该我对你说才是,好象在你面前,我一直是比较处于下方的。”
  
  “哪有啊,一直都是我们女人习惯付出,你们男人习惯坐享其成。”
  
  其实在恋爱这方面,谁占了上风,又有什么关系呢?胜利的人不一定快乐到哪里去。
  
  我和王文森复合没多久,梦姬就叫我陪她去和猫头分手。
  
  这种事我还是第一次遇到,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但她已开口,我要不去也说不过去。
  
  我终于见到了这个传说中的猫头了。他威震四方,却长得一点也不可爱,一张北大荒农民的面孔,笑起来的时候却又面目狞狰。
  
  这些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他的体形像一只放大了五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五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一米六,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在他那群都是很洒的兄弟中显得更是焉鸡立鹤群。
  
  他这样的一个人,给他零分已算客气,应倒扣六十分。用他兄弟暗地里的一句话说就是,“一朵鲜花插在干牛粪上!”
  
  我希望真有“浓缩的都是精华”这一说法,要不然我替他想想都觉得难受。不过他确实不是个简单的人,竟然可以把分手仪式捣得那么不简单。(我很抱歉我这样写一个人,主要是后面发生的事让我对他实在没办法有好印象。)
  
  他让李梦姬陪他去楠溪江玩一天,当是给分手留个念。明天开始,再大家各走各的路。
  
  所谓的玩,就是这个人,带着我们两个女生和他自己的十来个兄弟,厚颜无耻地对那些售票员说,“我们是这边的人。”然后就直接进去了。
  
  我只在电视上看过别人吃霸王餐,这种霸王票我还是第一次见识,可怜的是还让我亲自经历了。真想把这只蚂蚁大怪兽踩死。
  
  傍晚的时候,我和李梦姬想回家,但猫头很客气地硬要我们去他兄弟公鸡家吃饭,就在附近。
  
  公鸡长得很漂亮,是我见过最美的一个男子了。他的父母很殷勤地招待了我们,杀本地鸡,烧楠溪鱼,满满的一桌菜,等我们吃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公鸡的母亲很客气地挽留我们,“小姑娘,没关系的,今晚就住我们家了。我们这就是简陋了些,房间多的是。”
  
  不是她的盛情难却,而是我们拦不到一辆车子。这种地方就是这点不好,交通太不方便。一入夜,什么公交工具都跟着睡觉了。
  
  可是,半夜的时候,我却被一阵扭打和骂人的声音惊醒。我吓了一跳,一个庞然大物正压着梦姬。我只好使劲捶打他,使劲大叫,“快来人啊,公鸡……”
  
  人倒是来了几个,但他们一看这情况就只是在门口站着。我很愤怒,只好抡起床边的台灯向那人砸去。
  
  就在这个时候,公鸡也赶了过来,他拧亮了房间的灯。我一看,那个被我打的真是猫头。
  
  梦姬使劲在那乱抓,嘴里不停骂着什么。猫头一把就把她推开了,接着就准备过来打我。他的那些兄弟只好过来拦住他,“算了算了……”
  
  “是兄弟的就立马让开!”
  
  猫头此话一出,他们就真的乖乖地让开了。只有公鸡还拉着他,“不是啊,猫头,我父母都在楼下,这事闹大了我没法交代啊。”
  
  “好,今天我就给公鸡这个面子。”可他刚一说完,就拿起桌上的一盒子向我砸来。
  
  我脸上狠狠地被砸痛了一下,可我不敢再还手。刚才那是我意志力薄弱的时候做的,我一生气就控制不了情绪。其实我很胆小的。
  
  公鸡过来一直跟我说对不起,也许他是觉得在他的家里发生这样的事,他是难辞其咎的。
  
  他越是这样说,我越觉得他这样的人,是不应该当混混的。
  
  我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发展的,我只好打电话给王文森。我们白天花了一个半小时的路程,他五十分钟后就赶到了。
  
  我不敢向他多说什么,我知道他的脾气。他也没问我什么,一句话都不说,但我知道他很生气。大半夜才让他过来接,能有什么好事情?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几天后,梦姬很兴奋地过来告诉我,“猫头在酒吧被人打了,腰间还被捅了一刀,现在医好也成了个驼背的了。这种人,怎么不一刀就把他解决掉!”
  
  我能理解她的愤怒。但我想曾经在一起的两个人,不需要憎恨彼此到死的地步吧?
  
  我觉得事情很蹊跷,只好直接去问王文森,“猫头的事是你叫人做的!”
  
  没想到他只说,“这些事你不要管。”
  
  可是过了几天,我正在采访,却接到了警局打来的电话,“你是李梦姬的朋友吧?我们这里有一起案件,想让你过来帮忙调查一下。”
  
  我以为是她在舞厅惹了什么事,只好立马赶过去。到达局里,我告诉当值警员我是来保释李梦姬的。
  
  “你是她什么人?”那个警员用我见过的最鄙夷的眼光藐了我一下。既然上天赐予人类这个神态,情难禁,一定得露一手,不然等于白具有了。中国的警察当然也不例外。
  
  “我是她朋友。”
  
  “你是干什么的?”
  
  “这个好象不太有关系吧?”
  
  “我问你你就回答,这是程序问题,你也是做舞女的吧?”
  
  到底是这些人的思想龌龊呢还是这社会肮脏?竟然以为穿起代表性衣裳,就自以为自己是权威的代表了,立时三刻耀武扬威,接着就去藐视别人。
  
  我知道中国的警察早已经不成样子了,只不过他们还是要摆下去。现在好了,连这个样子都摆不下去了。尴尬的身份,总是比较容易见证尴尬的事。被关押起来的公民的朋友,也光荣不到哪里去。
  
  “是不是做舞女的就没权利来保释人?”我不想跟这种人斗气,只好拿出我的记者证给他看。
  
  “什么?保释?我想你还没有搞清楚事情的严重性吧?”这个警员笑我有点不知天高地厚,这语气就好象是说她李梦姬就算把全世界所有的灾难都揽在身上,也无法弥补她所犯下的过错一样。
  
  “她到底犯了什么罪?”我这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
  
  “什么罪?你说杀了人还能犯什么罪?”
  
  “怎么会这样!”我的心荒凉起来,“让我进去见见她。”
  
  “你以为这是你采访呢,想见就见,在法院开庭之前你是不可能见到她的。她说只有你能帮助她,为她请好律师。”
  
  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好打电话给王文森。他很快就赶来了,带了个律师。
  
  律师进去沟通了很久,总算为我争取到了几分钟见梦姬的机会。
  
  这个24岁的杀人犯垂头丧气地耷拉着头,平日那种威风凛凛的艳光被这铁栏挡得无影无踪。见到我不好意思起来,“真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和你见面。”
  
  “你怎么那么傻的,为猫头这种人,值得吗?”
  
  “你以为是我想的啊,他以为上次被打是我找人做的,所以就过来打我。可你要知道我连自己都养不活,哪有钱请打手啊。我正好又喝了很多酒,所以就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捅了他一刀。”
  
  “只捅一刀怎么会要了他的命?”
  
  “是他自己这个人笨,我一害怕就逃跑了,可他竟然捂着刀拼了命出来追我。”
  
  “可你应该来自首的。”
  
  “我才不会为这种人自首。”李梦姬说得理直气壮,像那种天生罪犯,落网是因为不幸,却从来没想过自己已经剥夺了别人的生命。
  
  “可你现在要为这种人坐牢。”我很不客气地提醒她。
  
  “有什么关系呢?做人不过三餐一宿,在哪度过不是一样?里面的日子不见得比外面的差。”
  
  我没想过她会如此看得开,也许对她来讲,已经没有什么是真正的快乐了。
  
  或许这正如心理学家说的,人到达一定的年龄,经历了一定的事情,大脑会自动产生一种叫肥胺的物质,该物质会情不自禁分泌成一套犒赏系统,俗称自我奖赏系统。
  
  “在你眼中,竟然没什么地方是不好的。”
  
  “要不然还能怎样呢?自己不好,总不能还一直挑三拣四的。”
  
  “你放心,我一定叫文森帮你请最好的律师。”
  
  “谢谢你们,在我最落魄的时候还愿意帮我。”
  
  “不,我只希望你不要怪我,其实上次是文森叫人去打猫头的。”
  
  “是吗?那真是太好了,他当时应该叫上我,我一直希望自己可以狠狠把他揍一顿。现在我就这样一刀把他解决了实在太便宜他了。”
  
  “算了,人都死了,你以后不要再这样了。”生活是为自己过的,最要紧是过得了自己这一关,何必为了一个不重要的人而把自己搞得伤痕累累。
  
  “其实我都不好意思告诉你,猫头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才想着跟他分手的。你要知道,我一直都在容忍他,有时候我想,跟这种人在一起,忍忍算了,免得害了别的女人。可这种连我都一直在嫌弃的人竟然还背叛我,所以我杀他也并不是完全醉酒的缘故,只不过没想到他这么短命而已。”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马太福音说,做人是要进窄门的,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可是,在我所能理解的范围内,李梦姬之所以要进窄门,不是为了要引到永生,完全是年少气盛意气风发,无处宣泄而已。
  
  第十一章
  
  第二天,我在超市买了一大堆东西,准备送过去给她。
  
  可那个警员却说什么也不让我进去,即使只是帮我传一下东西也不行。
  
  “为什么我昨天能见今天就不能见?”虽然昨天有个律师带路,但这又没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你跟我争论也没用,这是上面的规定。”那个警员气定神闲地说。
  
  “问题是现在是你在执行,至少你要给我个解释!”我开始有点无理取闹起来。
  
  “你还记者呢,一点规矩都不懂。你们文人应该很懂道理才是。”
  
  “我现在不是来采访你的,我现在是以一个嫌疑人的家属来跟你理论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制服的年轻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然后惊喜地欢叫,“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刚才还以为不是你!”
  
  我觉得他挺面熟的,可现在脑子一片混乱,一下子想不出他是谁。
  
  “你还是如此贵人多忘事!”这人不满地抱怨道,“当年我为了你还和王文森打过架的。”
  
  “107!”我大叫一声,随即又很尴尬,我竟然忘了他真名叫什么。“你怎么会在这?”
  
  “我刚来这上班几天,还没准备去找你,没想到在这碰到你了。那你又怎么会在这?”
  
  “我朋友被关进去了。”我觉得有点难为情,刚才那么狼狈的情况他应该看见了。“我在想办法进去看她。”
  
  “跟他们是说不通的,我带你进去。我没权利放她,不过你想看她随时找我都可以。”
  
  我看看自己双脚,仍是那双淡紫色高跟鞋。我揶揄地一想,呵,没有仙履,照样有奇遇。
  
  看完李梦姬之后,吴晟义请我到附近的茶馆喝茶。
  
  “没想到你这么年轻就已当上副队长了,真不简单啊。”这是我刚才在警务栏里看到的,还有他的真名也是一样。
  
  “难道等我老了才去冲锋陷阵啊!再说了,这也是你的功劳,当年被你拒绝后我就去警官学校了。如果不是你,我不会发展得这么顺利。”
  
  一个人要超越他原本不在行的事情,进步是不够的,非要进化不可,那样大业,不靠失恋刺激一下,也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
  
  我从没想过自己当年的拒绝会造就一个男人不一样的人生。“你不要再挖苦我了,是你自己有那个才情,当年你就是尖子生。”
  
  吴晟义是跳两级上的高中,据说他的IQ将近200,只不过他的年龄比我都小一岁。可这并不妨碍别人想跟他谈姐弟恋,他人长得好,谈吐也很风趣,还有一把好嗓子,又是街舞社的社长。
  
  但我还是不喜欢他,我觉得说话那么有技巧无非就是为了让别人舒服,唱歌好本来是没有错的,可让那么多人知道就像是卖唱的了,还有一个男生,没事把舞跳得那么好干吗,活蹦乱跳的,跟猴子一样取悦别人。
  
  总之,不喜欢的人就是做什么错什么。
  
  可是,高二那年元旦晚会,他顶着一把吉他,在台上唱羽泉的《最美》。你说他唱歌就唱好了,却又突然走到我面前看着我唱。每个人都看着我,我只好跟他说“谢谢”。但我心里其实是怪他的,我不会认为那种引人注目是件骄傲的事。
  
  不过这件事却促进了我和王文森在一起。晚会结束后,我去找王文森,“那个……,呃……”我低着头支吾着。就像一些耳背的老人,一直呼叫着别人的名字,却一直不说正文,我现在想想都觉得难受。
  
  “你怎么连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平时看你不是都挺嚣张的吗?”
  
  我哪好意思告诉他我是因为紧张才这样的,但一听他那样说我就来气了,“你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干吗要和最差的比。”
  
  我没想过他会这样说自己。其实真正的坏人是不肯承认自己坏的,而坏得到家的人,一定指责别人坏。
  
  我鼓起勇气说,“借你用一下,我去打发个人。”
  
  “干吗要借给你,我跟你又不熟。”
  
  “好歹从小我就见过你几次,而且现在我们又做了一年多的同学。”
  
  “那你借给我用一下吧?”
  
  “你也有人要拒绝吗?”我不顾他的无理兴奋地叫起来。
  
  青葱的感情,都会在对方身上努力找出共同点,把小小一个共同点扩大再扩大,直到无限大,然后兴奋地跟对方说,“原来我们这么相似!”好象世上就只有我们两个可以有人拒绝似的。
  
  “借你当球踢。”他老实不客气地说。
  
  我虽然很大度,很厚颜,可这样被一个男生形容,又不是什么风光的事,面子上难免就有点挂不住了。“你这种人,活该没女生敢靠近你。”
  
  “你不是女生吗?”他见我尴尬地杵在那,只好说,“你是不是想让我帮你处理掉那个歌星?”
  
  “哪个歌星?”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还有很多个吗?”
  
  “你怎么知道?”我明白过来,却又问了愚蠢的问题。
  
  他气定神闲地说,“我是他歌迷。”
  
  我要被他活活气死。
  
  他顿了顿又说,“看在你哥哥的份上,这事我帮你解决。”
  
  “怎么解决?”
  
  他没有回答我,但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拉进了不少。不过直到我考上了大学,我们才真正走在一起。
  
  虽然这些事只过去七八年,但我却觉得我所有的青春年少也都跟着消逝了。有时真是怀念那段无知的岁月,为自己的心中所想,可以那么的义无返顾。要是现在,让我主动跟一个不怎么熟络的男人搭讪,我是万万不敢的。
  
  吴晟义见我一直在沉思,只好用手推了我一下,“你们结婚了吧?”
  
  “还没,他这样的人,是很难安定下来的。”我这是在抱怨吗?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可是,在别的男人面前这样说他,好象不太应该。
  
  “当年我是因为你才去国外的,可我却是因为王文森,才去当警察的。我和他打过一次,可惜我打输了。”
  
  “那没什么,他从小就在武馆学武。”我没办法用“虽败犹荣”来安慰他,不过我真的没想到他是因为我而去漂洋过海的。
  
  “你不要小看了我,那时我也有学跆拳道。”
  
  要是在高中时期,我就知道王文森为了我而去打架,我肯定会洋洋得意。可现在,我倒希望从没发生过这种事。
  
  “你们怎么没请我去观战的?”不爱有不爱的好处,可以肆意讲话。
  
  “呵呵,下次吧。”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旧情人总是难忘的,特别是没追到手的旧情人,不是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吗?初恋,多老都要保护。
  
  “我这个副队长都是靠你激励出来的,所以你现在有什么需要我都会义不容辞,特别是你朋友的事。”
  
  晚上我回到家,告诉王文森,“今天我遇到你当年的偶像了。”
  
  “我的偶像不是一直都和你在一起吗?”这些方面,他总是那么自信。
  
  “他现在当上副队长了。”
  
  我本来想告诉他今天的事,但他只是淡淡地说,“我们去吃宵夜去。”
  
  他向来对别人的事不关心,可我没想到,今天我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他也不想过问。他也许不是放心我,而是觉得当年的失败者,现在更不应该是他的对手。
  
  “文森,答应我一件事。”我突然觉得很害怕。承诺,难道真的是在一个人意志力薄弱的时候才会许的吗?
  
  “什么事?”
  
  “你先答应我。”
  
  “你不先说,我怎么知道我能不能做到?”
  
  他不会骗我,但我也休想骗到他。
  
  “不会让你为我上刀山下油锅的。”我有点气馁,他这个人,永远不会懂得讨我欢心。
  
  “不,这个我可以答应的。”
  
  “那么,请你答应我,在我死后你再这样做。”
  
  猫头的死,让我有生以来觉得生命是多么的脆弱,不管我们是以何种卑微的方式活着,死亡对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都是无声无息的。
  
  生老病死,只不过是这个大自然想要延续下去的一种方式。每个人都只不过是生物链的一条尾巴。
  
  不是我们选择了死亡,是死亡寂寞的时候就会自动找上我们,想避也避不掉。这些都是我们没办法选择的,我们更没办法选择轰轰烈烈地死,我们唯一可以选择的是,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可以轰轰烈烈地过好每一天。
  
  我只能这样宽慰地想。
  
  梦姬的审判结果出来了,五年的牢狱之灾。
  
  至于是五年,还得多感谢猫头的父母。尽管他们很伤心,但他们也曾经无数次幻想过——我们要是没生下这个儿子就好了。
  
  所以说,恶人有时候结下的也是善果。
  
  “五年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我进去安慰她。
  
  “我倒希望慢慢过,要不然以后的日子我都不知道怎么过。”
  
  “说的什么傻话,当然是找个好男人好好过了。”
  
  “等我出来,都成千年老妖了。”
  
  “那也照样倾国倾城。”
  
  “你的谎言比男人的好听。”
  
  “你看我那个警官朋友是不是很帅?这次他也帮了你很多,所以你要想办法以身相许啊。”
  
  “任何男人看过我现在这么狼狈的情况,都不可能再会对我有幻想的。”
  
  “不,这真的没什么不好,我们只是过着我们自己选择的生活。
  
  我感到很心酸,任何的甜言蜜语都不可能会抚平这种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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