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犯罪学家CesareLombroso专门研究监狱里罪犯的头骨。他发现三分之一的罪犯的头骨都有相同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
一、脸孔大。跟头骨、颈项和躯体比较,脸部占的比例很大。
二、前额窄。
三、耳朵特别大或特别小。
四、眉毛乱,两眉之间距离狭窄。
五、颚骨突出。
六、鼻子向上翘起,可以看到鼻孔。
七、胡须少。
八、头发凌乱,多“发转”。
拥有以上几种面相的人,是天生犯罪者。
可在我大二的那年寒假,我妈妈就带了一个具有以上七个特征的的男人过来,然后很平淡地告诉我,“这是你的爸爸。”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我的妈妈看起来很像我姐姐,而这个男人看起来像我的爷爷。
我当时并没有叫他,我想在称呼上占别人便宜,好歹也应该有点感情吧。
我跟我妈妈的关系也好不到哪去,因为我们母女见面的次数并没有超过我年龄的岁数。
原来一个家要这样陌生才可算数。其实这也算是种恩典,从小就不需要经历思念的痛苦。听一些与父母感情特亲昵的女友说及思念家人,她们总是会泪眼婆娑,失魂落魄。
“为什么你和哥哥一点也不像?”这是我和这个陌生男人说的第一句话。我并不恨他,我没办法去恨一个陌生男子,可也并不喜欢他。“爸爸”这个词对我来说就只是个代名词。
我的哥哥并不具备上面写的任何一个特征,是个名副其实的美男子。也许是依因果报应论,上一代把子孙的缺陷全占尽了,下一代就会长得美仑美奂。所以我父亲是最不幸的夹心阶层,成为美男的儿子,以及美男的父亲,但他本身,距离美男的距离还是很远很远。
毫无印象的父亲终于回来了,我却没有丝毫的兴奋,这次他来就是带全家人移民过去的。
在去往机场的路上,我却突然很坚决地告诉了我妈妈,“我想我没办法和你们一起离开了。”
“那我也留下来照顾妹妹。”我的哥哥谷春生大义凛然地说。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在后来的人生路上,他会因为这个决定付出那么惨烈的代价。可又有谁知道,另外走的路就一定会更好呢?
人生,有选择的话才有资格后悔,我们统共只得一条路可走。
“什么理由?”我的母亲就像一个义正言辞的法官,用词很讲究,并不掺杂过多的母女情愫。
然后我无所顾忌地把我和王文森的事告诉了她。
这无疑的又是个爱情故事,爱情故事不分年代和角色,一直荡气回肠。
“你怎么可以和这样没前途的后生在一起!”我那高傲的母亲觉得女儿的脑榫已经开始生拢,不至于这样任性才是。
其实所有的母亲总觉得自己的孩儿再怎么变质,别的稍不入她法眼的人还是不配和他们做朋友,否则,就是社会的错了。
所以小孩是最低等的高等可怜动物,从来没有自主权,他们被生下来,历劫生老病死,无非就是为了令大人获得些乐趣。如果敢忤逆,再伟大的母亲也会在那后悔——当初就应该把你抛进茅坑溺死!
“甲之熊掌,乙之砒霜。我和你还未实施共产主义,我的事仍属于我自己。”我早就料到我生母的反应,所以才特地在上机前的几分钟跟她摊牌。
“他这样的人,能证明什么?”
“他就是他,证明什么?”
“他这样的人,是不可能给你一个安定的生活的。”
“别老是说他这样的人,他这样的人我觉得很好!再说了,我何必要以一日三餐逼得他无立足之处?我不是脑残女,四肢也很健全,所以不必做这等伤天害理之事。”那时的自己,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意气、恋爱,都必须非常年轻。
“我以前太迁就你了,你也难免会娇纵,可是晨雅,女孩子一旦成年,太锋芒毕露是不行的,还是改良生活要紧。”这位已过四十的妇人,一瞬间失去了往日的神采。
“你迁就我?这理由真是够冠冕堂皇的,你在隔了一个太平洋之外的地方,不迁就我能行吗?”一个没有父母在身边才长大的孩子所受的委屈,岂是一两句讽刺语可以讨回公道的?
不过已经不要紧,我挣扎多年,已经学会没有他们也能很好地存活下来,一切委屈成为我不得不接受的锻炼。
“我不希望你以后怪我现在没有好好教导过你。”
“我有什么资格怪你们?你们把我生下来,还把我养这么大,我应该对你们感恩戴德了。”
“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那边最好的大学,有一张名校文凭,将来好嫁人,夫家也不敢欺负有学历的媳妇。千万别靠它去帮别人工作,否则还是要累死。”做母亲做到这份上,也真是无话可说了。
“我的资质并没得你真传,在温州上学已经要了我半条命。”她不知道我多么讨厌女孩子过了二十岁,还要被困在学校里。可是,我又找不到更好的出路。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她真没在国外白呆那么多年,现在说话学会语气雷霆万钧,实则毫无份量。
“什么叫做人上人,是骑在人家头上吗?人家一动,我就要摔下来?那么,做人上人岂不是更加辛苦?”在我的IQ达到了100以上之后才想着把我推向上层社会,不觉得为时太迟了?
“晨雅,每个女人一生之中必须有许多男人作踏脚石……”
我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她,“那是一件很高尚的事,像我这样的蚁民,不大去想它。”
她要活活被我气死,“我生养你就是为了多个冤家吗?你到底是什么投胎转世的?”
“不,你生我下来是为玩,但现在发现玩不动,所以就后悔了。”
“是,我后悔了,我应该养只白眼狼。”
我很高兴她这么生气,我一直以为她是没有喜怒哀乐的,永远板着一张鳄鱼似的脸,除了嘴部会动,面部其它肌肉都是呆滞的。
“你放心,以后我会自力更生,不会再依靠你。而且等我嫁人的时候,我会叫他拿这二十一年的抚养费当娉金来娶我的。”呵,谁稀罕这样的讨价还价?
“好了,孩子都大了,就随他们去吧。”那不发一言的男子这次总算尽了一次做父亲的责任了。
接着竟然低声跟我说,“你妈更年期到了,你要容忍点。”然后拖着箱子拖着老婆消失在人群中。
看着消失在蓝天尽头的飞机,我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我把头靠在我哥哥身上,悲怆地说,“以后,我们一定要合理地快乐。”
“女孩子的头还是搁在自己脖子上的好。”他在街上拦了一辆车,然后转过头微笑着对我说,“你以后一定要随身带着熨斗,以便随时可以把你紧皱的眉头熨平。好了,照顾好自己,我有事去了。”
笑同哭一样是最佳发泄的表达方式,可男人,从不屑于和眼泪为伍。所以,有些男人一生下来就全身上下都可以打一百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自是潇洒不凡。
第二章
我只好一个人在那等车。这个时候,一辆黑色的车子一个急刹车停在我面前。小艾气冲冲地推开车门向我喊,“你差点走了竟然也不跟我说一下?”
“干嘛要跟你说?我和你又不熟。”说着我就钻进了车子,司机下来把行李放到后车厢里。
“呵呵。你今天差点飞了,王文森还不知道吧?”
“不是差一点,我根本没想过要离开这里。所以他知道了能有什么好处吗?”
“至少让他紧张一下也是好的。”
“我何必做这么缺德的事!”
“你何必那么伟大。你就不怕他另外有女人?”
“多个女人陪着一起等候总是比较热闹些。”
“我要的男人一定要呼之则来,挥之则去。”
我的委屈不是没有,不过我才不想把这种不拿手的神情表现出来,只好打肿脸充胖子,“整天腻在女人身边的男人我才看不上呢。”
小艾哪会轻易放过我,“你就是会替他开脱,他要撬地球,你都会给他当支撑点。”
“喂,滔滔不绝,小心你的口水。”
“你看那个男人的嘴唇性感吗?”小艾指着窗外一个小男孩揶揄道。
她依然改不了本色,一谈起男人就眉飞色舞的,而且直指别人的最私秘处。她父母在造她之际也许上帝正想开玩笑,所以把她生得一脸冰清玉洁相。
她一直想早恋来着的,不过好象已经太迟了,因为她只是有色心没有色胆,至今还是个“童子军”。
“你就知道作兴侵犯儿童。”我取笑她。
回到家,刘嫂过来开门。看清楚来人,她兴奋地大叫,“呀,邵小姐也来了。”
我本来不太计较别人的言行举止,不过今天心情不好,心里难免就来气了——这是我花钱请来的工人,却对别的小姐毕恭毕敬。
这也难怪,她邵小艾是堂堂正正的大小姐,只要愿意,绝对有能力做到和公主出行一样的大排场。
而我无非就是花几个钱,请一两个人过来帮忙处理日常事物,在温州这座遍地是黄金的城市,根本成不了什么气候。
“刘嫂,把我所有的东西收拾起来。”
“你想搬出去住?”小艾显得很雀跃,好象是她自己要搬出来似的,这是她梦寐以求的,不过她始终没那个胆量。
“不是我想,是这个房子的女主人容不下我。”我名正言顺地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其实,有良心的人都不难发现,这辈子养猫养狗也不应该养女儿。能有什么好处呢?养得好无非也就是倒贴给别人传宗接代,养得不好理所当然少不了被怨怼一辈子。
我也是这样的一类人,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我活了二十一年,就怪了他们二十一年,怪他们从小没把我带在身边,更怪他们等我成年了才想着把我带在身边。总之,亲密的身份却是不亲密的人,总是比较容易好怪罪的。
“王文森那小子,不知道上辈子积了什么阴德,值得你这样为他牺牲。”小艾又自做多情开始为我打抱不平。
“你怎么不说是我这辈子交了什么狗屎运?”做为他的女朋友,我义不容辞站出来替他说话。
“这样也好,你们早点腻在一起,你也可以早点开你的第二春。要是过了三十才后悔你们的所作所为,那不是太恐怖了吗?”
对于年轻的我们,恐怖的不是后悔,而是年老。我们傻傻地以为,人一旦过了三十,就是青春的大限之期到了——皮肤开始松弛,牙齿开始发黄,器官开始衰竭……想想都觉得是种罪孽。
直到后来我们才知道,觉得年老是种罪孽,那才真的是罪孽深重。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笑着扯骂她。
“不管怎样,我们出去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庆祝我可以将自己未婚先嫁?”
其实她可曾理解,在没出嫁前的任何一种离家,都不是光彩的一件事?谁不想在娘家等着八台大轿风风光光把你接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小艾帮我去开门,迎进来的却是王文森。
“呀,曹操来了,那我先回去了。”小艾识趣地离开。
“今天怎么亲自过来了?”我一点也没开玩笑,平时他很少主动来我家的,难堪一点来说,平时都是我去找他。我是这样鼓舞自己的,男人的时间用来打天下,女人的时间用来跑天下。
“要过来应付你。”
“别赖我啊,我正在忙着呢。”
“那我走了。”说着他还真准备走。
“喂,你……”我急忙去拉住他的手。他是个说得出做得到的人,以前我就领教过这招。
这个时候,刘嫂端了晚餐出来。
“你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我这段时间有在学做菜。”我把他拉到餐厅。
“一个女孩子,学这些干嘛!我带你去外面吃。”
天下的男人都是他这种思想,女孩子就有福了,谁高兴心甘情愿整天吸油烟?抓心抓胃,一点也不矜贵。
在外面吃过饭后,他把我带到了江滨路一幢大厦的顶层公寓。
“这是什么地方?”我拉着他的裤角晃荡着。其实我更喜欢拐着他或是抱着他,但我很少这样做,不是我不敢,是他怕不好意思。
他从来不会主动牵着我的手,冬天时说我的手没有他的裤兜暖和,夏天时又嫌弃我的手腻答答的,春秋时他总算给了个名正言顺的理由了:男人牵手太婆妈。
所以我最放肆也就是拉着他的衣角或是裤角,像只哈巴狗一样。
我走到窗边。站在这里,可以俯瞰到整个江心岛屿。岛的四周是条黄色的河,当然,并不是地理书上说的那条中国第一大河。这条河的最大好处就是方便人们现身说法“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我此刻就有这样揶揄的一个想法,要是哪天一不小心掉进这条河里,那干脆就不要上来好了,这么脏,都懒得洗。
“是我用你的名字买的。”
“你什么意思?是不是嫌弃我想打发我走了?”我的心荒凉起来。
“你真是不了解男人,哪有男人想分手了还这么大方的?”
“那干嘛要送我一层楼?”
“以后你心失落了,身体也会有着落。”他故意取笑我。
“你会离开我吗?”想着想着,我的眼泪就不争气地出来了。离开了家,他就是我的整个世界,如果连他也遗弃我,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你怎么那么傻的。”他生平最不喜欢我流泪,不是怕我哭泣丢人,而是怕我的鼻涕会弄脏了他的衣服。“你这样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的。”
我只好立马止了声,反过来安慰他,“我只是太久没哭过了,堆在身上的毒素都快排不出去了。”
他拿出一张存折给我。“你不要亏待自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上面的钱都够我去养好几个小白脸。”
“你要为自己打算一下,多点钱总是多点保障。再说了,你有钱防身,我也不敢欺负你。
“可这本来就是你的。”
“就算是我欠你的。”
“即使你欠我,也不是欠我钱。”
“我知道。你哥哥已经都跟我说了,没关系的,以后我会养你。”
“那不行,让你养成习惯,去养别的女人怎么办?”
他立马乖乖闭嘴,从茶几上拿起一根烟抽上。对付女人的这一招,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笑置之,这种事他是从来不会跟我争辩的。
虽然我说得那样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但对于这样的安排并没有拒绝。我从小就没吃过苦,但知道那种在社会上讨生活的艰辛。公共汽车挤掉的不只是汗液装扮,还有尊严。
自尊与其一点一点刮卖给社会,不如一笔过继给自己心爱的男子。
第三章
开学的那天,小艾过来接我去上学,顺便带了一盏铁芬尼台灯过来祝贺我搬迁之喜。“好羡慕啊,竟然可以有人送楼给你。”
“我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多钱。”
“堂堂书记的儿子,送你一层楼有什么困难的。”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早就从他那个家里走出来了。”
“那才令人更感动啊,用的都是他的血汗钱。”
“我是怕……”话刚要出口,就立马禁声,眼前的大小姐怎么会体会到生活的艰难?
“怕什么?”
“怕今天上课又要迟到啊,快走了。”
赶到教室,果不出所料,那位新来的教师很给面子地说,“两位同学,我们就快下第二节课了。”
“哦,没关系。”说完我就扫视了一下全班同学,那些男生不愧是英语系的,大都还是面目模糊。
这个年轻的老师不是没有尴尬的,真是太不济了,竟然让他遇到这样的女生,一迟到,二骄傲,三还没礼貌。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打扮干净利落的中年女人在教室门口出现。我只好站起来从后门出来。
“晨雅,你妈妈一直打电话找你。”
这个女人在我有记忆开始就一直存在,不过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是我那个妈妈花钱请来做我和我哥哥的监护人的。
她为人老实厚道,对我们也没什么不好,不过我还是不喜欢她,她在我们生活中替代的分量太重了。
我的第一个胸罩和第一包卫生棉都是她帮我买的,这种东西如果不是亲生母亲帮忙,其他任何人代替,我都不可能会喜欢的。就像我不喜欢买这种东西的男人一样。
恨不到天边的人,只好理所当然地讨厌这个替代品。
最主要的是,她还太会大惊小怪了,就像这次,竟然为了个电话大老远的跑来。她这样的态度就像已是耄耋的老人,麻烦中有些事做,挟以自重。
“我知道了。”我不耐烦地走掉。我的手机响过很多次了,我知道是我妈妈打来的,我是故意不去理会的。
“你现在就回一个吧?”这个女人又叫住了我。
我为了打发她,只好在她面前就拨了电话。不过接通电话后我故意把电话放在兜里,两分钟后才拿起放到耳边。
“我知道了,没别的事我挂电话了。”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她在瞎嚷什么。
“谷晨雅,你要是再这样下去,你会后悔的!”
“后悔的应该是你,二十一年前你不应该跟我爸爸睡。”
“以后我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女儿!”
“那太好了,我从来没觉得做你的女儿是件光荣的事。”
她给这个世界一个吃奶的婴儿,凭什么这个世界要还给她一个听话的女儿?只凭一堆金钱长大的我,又凭什么要对她有感情?
以后不必再投靠她,现在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出一口气了。
过了几天,我哥哥也上门来找我。
“春生,你怎么来了?”从小我就一直直呼他的名字,这是因为我觉得他从来没有尽好做哥哥的本分。
“搬新房了也不请大哥来喝杯酒。”他还是自称大哥的。
我立马叫了一些外卖回来。这个时候,小艾过来接我出去练球。我只好拉着她一起坐下,“大哥,这是小艾。”
“听晨雅说你一直很照顾她,所以我今天代她敬你几杯。”
“她不喜欢喝酒的。”我话还没说完,那头小艾已经一饮而尽了。“你……”
“我平时只是说我不喜欢喝酒,可不代表我不会喝啊。”原来小艾平时像那种归隐江湖的高手,深藏不露。
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起,一看显示是我妈妈打来的。我以为她又要对我发表什么高见,那头却说,“今天你哥哥生日。”
这个女人的最大好处就是每年都不会忘记我和我哥哥的生日,这是她一辈子最痛的两次,当然莫齿难忘。
我这才猛然想起我又忘了自己哥哥的生日,在认识王文森之前,我是从来不会犯这种错误的。“我知道了。”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挂上电话我问他。
“告诉你什么?”他还是一头雾水。
“今天你生日啊。”
“哦,是吗?”
“我们应该出去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庆祝我又老一岁?”
“有岁数可以增,那也是好的。”
“那就陪我多喝几杯吧。”
这当然难不倒我,我也是从小就在酒坛子里长大的。后来和王文森在一起,我才开始戒酒。两个人在一起,总得留一个人清醒着来收拾残局。
“我叫文森回来陪你喝。”我没等他反应就出去打电话了。我觉得自己很卑鄙,我叫王文森回来其实并不是为了帮他庆生而已。
王文森很快就回来了,当然他能这么快到并不是我的哥哥要过生日,而是他自己的兄弟要过生日。他们从小就一起在武馆习武,一起把尿都整出来了那马步还扎得特稳当。
小艾的酒量却只是撑撑场面,几杯酒下肚后已经开始按眉骨了。我只好把她扶到睡房里去。
“不能喝就别逞强,又没人逼你。”
“我不能扫了你哥哥的兴。”
“你……什么意思?”我警觉起来。
“你想多了。”小艾拉着我的手扭来扭去。一位心理学家说过,女孩子做这个动作就表示她不好意思了。
“小艾,我的日子并不是你想的那么好过,而我哥哥和文森就是同一类人。”
“那你们怎么还在一起那么多年?”
“这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早已习惯,况且我追寻的并非快乐,可你不同。”几年恋爱谈下来,普通人都能成专家。
“我知道了,我不会使你为难的。”
“不是的,我不为难,我只是不想你受到伤害。我宁愿我哥哥受伤害也不想你不快乐。”
“那是当然了,男人对这些事一向都很不以为然。”小艾躺到床上,眼睛盯着那盏吊灯,突然又这样感慨,“有哥哥真好。”
“对别人也许是好,可你就不需要了吧,到时分财产你至少要少分一半。”
“当金钱超过我能使用的范围,它只不过是串累人的数字。我就是被这个害的,所以我父母对我选择男朋友都十分谨慎。”
“总比担忧没钱过日子的那种好。”
“有时我也怪我妈为什么就不多生一个。”
“有钱太太都比较矜贵,那种痛忍受一次就足够。”
“那我爸再去找一个也是好的啊。”
八零后的女孩,就算是富女也一定要另类。
“那你去游说一下,现在也许还来得及。”
“要是你们是我兄妹那多好。”
“你别诱惑我,我会遗憾的。”
我曾经去过一次小艾的家,那简直就是现代的小型皇宫,两个人住里面一辈子都不需要担心会见面。
毕竟还年轻,我当时不是不艳慕的,但不足以构成势力。从小我就没在物质上吃过苦,生活的必需品也是一件不缺,至于奢侈的装饰品,我并没有那样的癖好,所以也就算不上遗憾。
第四章
小艾依旧每天和她家的司机来接我去上学,可是这天,她却亲自驾了一辆梅红色的跑车来接我去学校。
“你家的司机呢?”
“以后我要自力更生!”这就像那些即将入党的人读誓言一样,滑稽又好笑。哎,也真难为她了,没说自己吃饭睡觉也叫自力更生。
“你会开车吗?”我担忧地爬上车子。
车子启动后,我才知道自己刚才那就叫杞人忧天。它现在的移动速度可以和蜗牛相媲比。
“幸好我们只是去学校上课,而不是去投胎,要不然我肯定下来自己走。”
小艾听完这话,就真把车子停在路边了。我还以为她真让我下车,吓了一跳,“喂,我刚才开玩笑的。”
可是小艾却突然趴到我身上哇呀哇呀哭起来了。
“你怎么了?”
“我想他了。”
“谁?”
“一个男人。”
“你这不是废话嘛!难道你还真想女人不成?”我吁了口气,这是好事,小艾总算遇到一个能使自己哭的男人了。
“你不知道,他是政要人员。”
“那更是好事啊,你有钱他有势,以后你们就天下无敌了。”
“可是……可是他有老婆了。”
这回轮到我无言了,这种事大家都是第一次遇到,都没有经验,谁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他有老婆了还招惹你?”我有点生气。
“不,不是的,是我先招惹他的。”小艾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孩。
“他和你在一起后,才告诉你他有老婆?”
“他并没有和我在一起。”
“那太好了,反正你们还没有什么关系,以后我们换个人来想。”
“就是他没占我一点便宜,我才觉得他是个好男人。”
原来小艾评定一个男人的好坏是看这个男人有没有和她发生关系,当时我很想这样问她,“要是这个男人阳痿怎么算?”
“那他怎么说?”
“他说他不想伤害我,他是没办法离婚的。”
这是每个老男人惯用的伎俩,不过能做到这个份上,至少他也不能算是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小艾从包里拿出一份剪报,上面是一个男子在那替一家公司剪彩,这公司的名字就是小艾家的企业。
“就是他?挺帅挺年轻的啊。”我以事论事。
小艾带着哭腔支支吾吾,“这是十年前我第一次见他时拍的照片。”
我差点晕过去,“你暗恋他十年?”
“不是的,我只记得小时候他对我挺好的,前段时间我们家办酒会,我再见到他我才……”
“小时候你就该鼓气勇气,那时他应该正好没成家。”
“我没想到事情是这样发展的。”
“你没想到是正常的,我也没想到。”
也许从小就娇纵惯的女孩子,长大后多少有点恋父情结吧,所以在择偶方面较一般人会有点出入——至少需要很多很多的感情。
可现在的一般年轻男人却都缺乏这个,只有那些结了婚的男人,无法给你名分,只能给你大量的感情。
“那你说我以后该怎么办?”
“小艾,输得起,那就趁现在放弃,输不起,那就自己去争取。”
不是说做第三者就是错的,因为在感情的世界里,根本就没有对错。
晚上,王文森驾了辆新车接我出去吃饭,“你想去什么地方吃?”
以前他有事多数是告诉我,告诉与商量是不一样的。
“随便。”有人帮自己做决定,我当然愿意坐享其成。又有什么关系呢?好吃就多吃点,不好吃就当是减肥,况且下一顿很快就到来。
“这样养你一辈子也不是很困难的。”王文森揶揄道。
“所以你不需要那么辛苦。”我一语双关。我再怎么不识货,也知道这辆新车可以养活普通百姓一辈子。
“只要不让你辛苦,那就都不算辛苦。”是的,有些男人全靠女人支撑,那才是真正的辛苦。
“我们随便开个店吧?不要做别的事了。”我带点哀求的语气问他。
“你这么年轻就想当老板娘?”
我不敢再言语,他已经把答案说得很清楚。任何人都不可能左右他想做的事,我也一样。而且我也深深知道,阻力越大,他的动力就越强。
“文森,我们在一起多少年了?”
“怎么了?想结婚吗?”
“如果你向我求婚的话,这个代价也不是很可怕的。”
“别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你不怕吗?”
“总比死无葬身之所要好。”我觉得自己在逼宫一样。
“那我们现在就去登记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算了算了,下次吧,下次等你自己想起了再说。”
“婚姻只是种程序,重要的是,我永远不会离开你的。”他真是变了,要是以前,他哪好意思这样赤裸裸表露他的感情?
我的心又笃定了,他就算做了对不起全世界的事,可没做对不起我的事。
这个世上有两种无情的男人,一种是他有十分的爱,却只吝于给你一分的爱,另一种是他只有一分的爱,却能给你十分的爱。他王文森对我,一向是属于后者,所以能有他一句承诺,那就足够。
这个时候,收音机里传来Richard Marks的《Righ tHere Waiting》。歌词大意是这样的:
“我会永远等你,
这几天以来,当你不在的日子,
我迷失了自己。
当我再一次听到这首歌,
我已不能再欺骗自己,
我们的爱情,难道只是幻象?
我会永远等你。”
“你干嘛买这款车?”我又精神抖擞起来。
“不好看?”
“恩……好看是好看,就是难看了点。”
“你什么审美眼光!真不识货!”
“我识你就好了啊,呵呵。主要是这车太高了,你不知道刚才我爬上来的时候多费劲,还好我今天没穿裙子,要不然全曝光了。下次要找个奴才垫脚才可以。”
“你早说嘛。”千穿万穿,果然马屁不穿。他也是很好哄的,随即又得意起来,“这车在城市里看不出什么优点的,要是去翻山越岭你就知道它的好了,还有过海的时候,只要水不满过车顶它都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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