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对于传统的美术学还是现代的美术学来说,其美术学的思想都不能帮助人们塑造良好的艺术自律性。其并不属于让人可触摸到的东西,并无法以实体的形态为人类所占有。之所以觉得它存在,便是由于人类都处于艺术自律性之中,与之成为一体。就像斯芬克斯之谜那样,谜面即是谜底,人类一直在像斯芬克斯那样描述的生存着。而美术学作为人类主要的精神与物质生活,可将经验以最完美的形式充分反映出来,这也是惯例论在美术学范畴内的价值体现形式之一。
一、美术学的范畴界定标准分析
在美术学的范畴中,主要表现形式便是造型艺术,也是艺术历史长河语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造型艺术曾掩盖了音乐与文学这两种艺术形式的光芒,即使是现代艺术中的各种前卫艺术也将造型艺术作为最便捷的实验舞台。造型艺术在艺术史中的主要地位便是象征着,并占据了重要的枢纽位置。当人类利用感官与世界进行接触、交流的过程中,其经验便开始在这时诞生,将视觉作为感官的先导,将空间感作为首要经验。另外,也可以将时间看作是空间的延伸,并是影响空间基础存在模式的重要因素,最终呈现运动的形态。因此,便可将造型艺术看作是对全部艺术语境进行描述的镜子。应站在美术学的角度,对美术学的基本界限进行确定,主要是由于其本质便是艺术自律性的主要结果。当现代艺术与艺术意识出现混乱, 便会呈现形态方面的混乱,基于这种情况便需要对它进行努力廓清,这样的做法也显得责无旁贷了。二、惯例论在美术学范畴内发挥的价值
惯例论最早是由美国学者乔治?迪基(George Dickie)所提出,也可以将其称之为习俗论,是将对维特根斯坦与莫里斯?韦兹一派所提倡的美术学取消主义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所成立的。在惯例论中并没有基于美术学提出新观点,也在人们的脑海中形成这样的印象。但对迪基创作的著作《艺术与审美》一书进行分析,可以读出更深层次的含义,即可以看作为惯例并不是通过任意选择而产生的结果,并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制约。如果将惯例论看作是人与人之间达成的最终默契,便可以将其看作为伴随美术学的成长与发展,并在人与美术学之间达成最终的默契。经验是美术学的创造主体,反之美术学也会对人类的经验进行规范。便不能将惯例看作为死板的框架,而是将人类自身经验与美术学结合得到的最终产物。由此可见,美术学的门类习惯性称呼与内容的惯例并不相同。对于造型艺术这个词语来说,其并不能以标识的形式作为惯例形成的主要指项。随着我国的发展,造型艺术在我国称之为美术,即美学艺术。在美术学的类项中主要包括绘画、雕塑、书法、设计等,在对这些领域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其创作出来的最终作品需要一定的空间才能呈现。如果要对其进行求全看待,便需要对行为的介入允许,使得语境的整体形态也会随之产生一定变化,并将已经存在的维度拓展成四维。
而随着惯例美术学形态的生成,美术学空间的整体形态是否会在时间的影响下发生变化呢?根据经验来判断,美术学并不会向其他艺术领域一样进行更新换代。与此同时,在近期开展的如象观念、行为艺术等新型的艺术实验,如果能将这些艺术实验冠以艺术之名,并不代表其能够充分凸显出美术学的真谛与真正内涵。其艺术地位还需要对艺术管理语境的承认进行依赖。也可以将其看作为,美术学是艺术惯例认识中所派生。例如在现代装置艺术中,人们将其默许为艺术之名,不仅是由于其采用了雕塑的主要惯例方式,同时其还对全部的美术学空间态性进行了充分吸收。
无论是对于观众还是美术学家来说,选择瞬时性是美术学的主要依靠中介,也可以将其看作为现实中存在的有形经验。对于美术学家来说,其主要是为了建立某种具备情节性的组构。对于观众来说,便需要借助一定程度的想象。最终造成美术学开始成为讲故事的主要工具,并未能充分发挥出其具备的语言潜能,并降低了其自身具备的语境完备性。例如在画家巴拉绘制的《链子上的一条狗》中,其主要的形态便是利用了多物体多图像共同处置的方式,并将狗的前后腿增加,将其形成弧线形的车轮形状。利用人类视觉具备的后像特点最终在视觉上形成动画效果。这样的处理手法将美术学具备的语言潜力充分发掘了出来,这也是惯例论在美术学中发挥的主要作用与价值。
三、结语
通过本文对美术学的范畴界定以及惯例论在美术学中的价值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美术学的形态虽然表现为惯例,但其从最初便已经开始孕育最终的形态界限。美术学能在人类可以想象出的静态局限中,将内部、外部的经验充分把握、体现。无论是对于传统的美术学还是现代的美术学来说,要想进行真正的美术学革命,便需要将语境的潜力充分发掘,而不是对它进行远离,否则美术学的真正作用便不会得到发挥,最终凸显出惯例论在美术学中具备的独特作用与价值。[1]乔治?迪基,刘悦笛.“艺术惯例论”:早期版本与晚期版本[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2):1~9.
[2]曹砚黛.“艺术界”与“艺术惯例”论意义初论[J].社会科学辑刊,2009(04):146~150.
[3]黄强苓.惯例论在美术学范畴内的价值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08):29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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