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民币跨境业务发展对策
程英春
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关键,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到现在也已经历了七个多年头。但从人民币国际化的视角来审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仍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努力。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现状以及目前面临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困境,并为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人民币国际化 跨境人民币业务 发展 对策
一、货币国际化概述
(一)前提条件首先,国家经济建设及政治建设上对内的高度统一是国际货币发行国实现货币国际化的基本前提。其次,国家给予的强大经济支持是国际货币发行国实现货币国际化必不可少的条件。第三,国际货币发行国所发行的本国货币必须可以自由兑换,以确保该国发行的货币能够在国际间广泛的自由流通。第四,国际货币发行国必须严格保证本国货币币值的稳定,不能随意发行钞票,这一条件同时也是确保国际货币发行国永久实现货币国际化的首要条件。
(二)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要求经常项目中的国际收支实现自由兑换;第二阶段要求资本项目实施自由兑换;第三阶段要求政府促进本国货币的国际化;第四阶段是并不发生跨境交易的、国内居民的本外币也能够自由兑换,也就是充分的可兑换阶段。现在我国人民币已经完成第一阶段的发展任务,正努力迈向第二阶段。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现状
(一)跨境贸易结算量显著上升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已经超过了7个多年头。自2010年开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量逐年大幅度递增,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区域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试点的出口企业67724家。香港特区人民币存款总额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始前的人民币存款数额达到5467.07亿元,2016年12月在跨境贸易结算中人民币汇款总额共计2876.28亿元,香港的全部存款中人民币存款量所占的比重为5.22%。从国内角度来看,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15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收支金额共计12.10万亿元,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支总额的比重升高至28.7%。从国际角度来看,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发表数据称,2015年12月,人民币在全球贸易融资货币、支付货币、外汇交易货币使用数量中分别排行第三、第五、第五。
(二)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拓宽
201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境外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的相关通知,有效地增加了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人民银行又于2011年1月公布实施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2015年,人民银行先后与瑞士、智利、南非等7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署了关于在当地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在马来西亚、泰国、瑞士等国家指定了人民币清算行,境外人民币存款可以通过这些离岸市场人民币清算行回流境内。截至2016年末,人民银行已在20多个国家及地区建立起人民币清算安排,包括东南亚、西欧、中欧、南美、北美、大洋洲、中东及非洲等地区。同时,境外人民币债券发行也逐步发展到其他国家和地区。
(三)国际货币合作进一步深化
近些年间我国同其他国家的国际货币合作进一步深化,为人民币国际化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基础。自2010年起,我国同马来西亚、香港金管局、白俄罗斯等国的央行或货币当局以各种方式加深了货币合作。与此同时,我国还积极发展区域货币金融合作,到2015年末为止,同我国人民银行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其他国家及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的数量已达33个,互换协议总规模超过了3.31万亿元人民币。
三、跨境人民币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的意愿不强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外贸型企业仍依照惯性思维选择结算外国币种,从而影响了在实际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中企业的意愿。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结算过程过于繁杂的特点,且目前境外人民币的投资回流渠道较窄,致使外商持有人民币的意愿较低;另外一方面,因为我国大部分的贸易产品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低端,以及我国交易对手主要是欧美发达国家,导致我国企业在贸易谈判中常处于被动地位,欠缺议价权。
(二)人民币回流机制还不够完善
目前由于人民币的应用面较窄,境外企业和客户持有的人民币难以顺利回流回境内,从而减少了境外机构对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积极性。我国的导回机制仍不完善,目前的离岸市场也较为狭小,且能够满足境外人民币持有者基于套期保值及投机性需要的产品依旧十分缺少。即使我国这几年不断向拓宽人民币投资渠道这一目标努力,但出于审批太过严格、额度十分有限等方面的缘故,对于庞大的境外人民币存量的投资需求缺口仍得不到充分补充。
(三)部分政策模糊不清
因为我国一部分的有关政策沿用了对于外汇管理所制定的规定,要作为跨境人民币政策正确有效的进行使用,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逐步完善。而且由于跨境人民币业务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然而这些部门彼此之间通常又是各司其职,一些政策实行后,有关的实施细则未能及时发布,这就会导致银行在业务的实际办理中难以正确的掌握审核尺度,得当地处理业务。特别是当办理资本项目相关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时,因为我国的资本项目开放有限,造成很多企业和银行处理起来往往谨慎小心乃至不知所措。另一方面,跨境人民币的很多政策规定却还在使用原来的政策规定,这种情况会形成对银行及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制约。
(四)产品结构等方面发展失衡
尽管到目前为止,我国各大商业银行都在努力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并获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发展进程中,进出口产品结构失衡的问题依然存在。根据央行的数据,2016年,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实收3.79万亿元,实付6.06万亿元,进口支付仍大于出口收汇的这种不均衡,是导致境外人民币回流不畅的重要原因。
四、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拓宽境外企业人民币来源渠道第一可以通过我国银行海外分支行以发放人民币贷款的方式向当地进口企业进行宣传,来支持企业进行跨境人民币业务;二是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对外进行直接投资;三是不断加深与其他国家的货币合作,按照跨境贸易的发展需要同有关的国家和地区签订本币互换协议,并积极探索能够将互换人民币资金用于直接投资、跨境贸易投资和债券投资的途径。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国内企业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认识度,增强国内出口企业以人民币作为跨境结算货币的意愿。
(二)增加境外人民币资金保值渠道
我国应该加强对境外人民币金融产品的创新,提高境外人民币资金所有者的投资收益,扩展境外人民币资金保值渠道,提高境外企业和个人持有人民币的意愿。一要以风险可控为基础,将境内部分人民币市场逐渐向境外合作机构开放。与此同时,可以通过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对国内金融产品进行投资的方式使境外人民币流回国内,并应逐渐放开与跨境贸易相关人民币的购售及融资、拆借等业务的限制。二要加快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创新具有多元化的人民币金融产品,从而使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流动性提高。我国应逐步放开资本项目,以满足境外人民币持有者对于套期保值和投机的需求。
(三)增强宏观经济管理能力
我国应及时修正完善跨境人民币政策,加强跨境人民币政策同外汇管理政策之间的协调性,以免政策不一致会引发汇率风险及跨境资金流动。同时应深化人民银行同外汇局的合作,在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进程中,要充分结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经验,逐渐完善与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的政策,制定相关的风险预案,加强防范风险有效性,且在发布相关政策的同时应该及时发布相关业务细则。
(四)优化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体系及金融配套服务
近年来,我国支付清算系统已经逐渐趋于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一期已成功上线运行,CIPS可以提供清算、结算服务给跨境贸易、跨境投资融资及其他跨境人民币业务。当前,我国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正在不断发展,跨境人民币试点也在不断推进,我国在现阶段应该向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先进理念进行学习和借鉴,继续优化及完善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体系,并保证及时升级金融配套服务设施。另外,要逐步增加国外银行支付清算网点,为贸易企业提供更为经济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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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哈尔滨金融学院)
程英春(1975-),女,辽宁铁岭人,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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