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同文,语同音——其他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对西藏地区借鉴意义
周 莹 王巳龙
我国是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是一项重要而持久的工作。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也已具有一定的经验。西藏自治区在地理上、气候上等多方面独具特点,而西藏地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也具有十分不容忽视的重要性。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尤其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以及云南省藏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中获取的经验,对西藏地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具有相当重要的借鉴价值和参考意义。
通用语言 推广普及 西藏自治区 民族地区
普通话是我国通用语言,推广普通话是国家语言文字事业重要内容。而在普通话推广普及过程中,除了考虑因地域、历史等原因而形成的汉语方言区之外,一项更为重要的工作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不同于汉语方言区,少数民族地区通常不仅有自己的民族语言,还有自己的文字。而汉语方言尽管语音差异很大,但书面文字是通用的。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普及通用语言文字,是通用语言文字推广过程中一项尤为重要和艰巨的任务。
西藏自治区地处我国西南边疆,自然环境特殊,地理位置重要。目前,西藏地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尤已成为发展藏区经济、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平等和民族融合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现状
(一)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及其语言使用状况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主体民族汉族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在我国主要分布特点体现为大杂居、小聚居。在我国少数民族中,有一些民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文字;而满、蒙、维、藏、彝、朝鲜等民族不仅有民族语言,还拥有并仍在广泛使用本民族文字。除西藏自治区外,我国藏族民族自治行政区划尚有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藏族蒙古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目前在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尚在使用民族语言主要属于五个语系,分别为: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南岛语系、南亚语系和印欧语系。我国官方通用语言为汉语普通话,通用文字为汉语简体字。因此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往往呈现出以汉语普通话为主要交流语言或汉语普通话和本民族母语并行的模式。截至2000年,全国能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比例为53.06%。不能使用普通话的人口当中,除了少数分布于内地汉族方言使用区、偏远村庄等,有相当一部分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
(二)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使用现状及其分布
在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因起步时间不同、自然条件、教育资源、交通状况不同,其通用语言的使用状况也不相同。总体而言,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使用状况,大概分为以下三种:
1、通用语言较为普及,汉语普通话可作为日常交流主要语言使用,交流基本没有语言障碍
此类地区多处平原地带或环境较温和地区,或位于民族聚居区域边缘地带。此类地区同样也是民族融合交流频繁的地区,其主要民族在历史上与中原王朝有较多接触,如经常性的和亲、交易、盟约甚至曾经入主中原等等。典型譬如宁夏回族、内蒙古东部蒙古族、东北地区满族和朝鲜族、吐谷浑后代土族、裕固族等。
在这些民族的聚居区,虽然也可能存在本民族语言同时作为常用语言流通使用,但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流通状况,其地位完全等同于母语。例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和汉语普通话并行的语言教育已基本覆盖贯穿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汉语已成为朝鲜族年轻人第二母语。又如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区,汉语使用十分普遍,在一些城市或农区,其使用人口比例和普及程度甚至超过蒙古语。另外如在甘南藏区,汉语普通话教育已完全覆盖七县一市,所有中小学均有汉语文教学安排。
2、通用语言在推广普及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为种种原因制约,依旧存在较高比例不能使用汉语普通话进行交流的人口和地区
此类地区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南疆地区为典型代表。新疆尤其南疆地区因一些历史原因和国际因素影响,形势较为复杂,也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造成一定的阻力。截至2003年底,新疆1100余万少数民族人口中尚有80%还不能听懂汉语、不能看懂汉文。全疆少数民族干部仍有三分之一左右尚未掌握汉语和汉文,而在南疆地区这一比例甚至达到半数左右。同样状况在我国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当然,汉语普通话普及率还不够高的现象在内地汉族聚居地区同样存在。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偏僻山区或城市化程度很低的地方。这类地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人们思想闭塞,使用当地方言交流,不能够进行书写,不会讲普通话,譬如陕北黄土高原部分地区,或中原大别山区、太行山区等等。
3、通用语言的推广普及虽然没有达到完全普及汉语普通话教育和交流的程度,但推广进程较为顺利,前景比较乐观的地区
西藏自治区的大部分农牧区、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牧区以及大多数尚未达成通用语言文字完全覆盖的藏区都属于此类地区。这一类地区对通用语言文字接纳和运用比较积极,尚未达成完全普及往往是因为通用语言推广教育起步较晚、地理条件导致交通不便、地广人稀限制了人与人之间的语言文字交流、自然环境恶劣导致聚居人群之间流动性相对较小等客观原因制约。
此类地区往往在一定地理范围内民族分布较单一,人们以本民族语言交流更方便;又因环境相对封闭,经济尚不发达,与外界接触不够多,对通用语言文字客观需求不明显。例如在西藏阿里地区,通用语言推广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并且因为海拔高、环境恶劣,外来人口较少,当地人交流往往使用当地藏语方言。虽然大多数当地人对通用语言具有积极态度,但客观上缺乏语言环境,对通用语言推广和使用也没有足够迫切的显性需求。
在以汉族聚居为主的汉语方言使用区域,这种现象较为少见。
(三)通用语言文字在民族地区普及推广的影响因素
1、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起步的时间
我国的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主要由国家语委进行领导和负责。因地理位置、形势政策、人口分布等多方面条件影响,各少数民族地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起步时间早晚也有所不同。相比之下,具有有较为重要战略意义的、交通较为发达便利的、经济发展起步较早的少数民族地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起步时间也较早;较为偏僻且人口分布稀疏的、自然条件恶劣且交通不便的地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起步较晚。
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起步较早的地区中,较典型的是内蒙古东部地区以及吉林省朝鲜族、满族、蒙古族等民族聚居区。内蒙古东部地区靠近华北,物产丰富,幅员辽阔,自然条件优越,具有较高的资源利用价值;而吉林省则属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一部分,又与朝鲜半岛接壤,靠近日本和俄罗斯,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这些地区的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从较早时期便已逐渐覆盖中小学,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也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果。
2、民族地区的交通状况与人口流动状况
语言作为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工具,其使用状况与人们的交流状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种语言是否流通于一个地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地区日常交流过程中对该语言的需求程度。
在多民族杂居地区,各民族都可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在云南尤其明显,有些民族还有仍在使用的民族文字。此类地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程度往往较之单一民族聚居地区更高。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是在多民族杂居地区,各民族间交流需要一个通用语言作为工具,而汉语普通话正好扮演了这一角色。这种情况造成多民族杂居地区对通用语言文字的需求,也成为汉语普通话得以迅速推广普及的重要动力。
同理,交通发达、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地区,因与外界交流往来更多,对交流媒介的需求更强,同样也会表现出对通用语言文字的强烈需求。而这种需求便促进了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进程快速、广泛地进行。
3、其他因素
作为一种文化的象征,语言的推广不仅仅依赖教育普及和日常使用,同样也会受到语言使用者的文化认同和接受意愿的影响。在狭隘民族意识较为强烈或宗教体系严密、文化相对封闭的地区,由于人们的主观意识作用,会对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造成一定的阻力;相反,在文化更为包容、民族心态更为平和、人们更具有交流意愿的地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则更为顺利,汉语普通话的普及程度也更高。
二、五省藏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进程
五省藏区,是指西藏自治区和西藏周边四省属于青藏高原的部分,包括青海省五个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两个藏族自治州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一)西藏自治区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状况
西藏自治区是藏区最主要的一部分,整个青藏高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即处于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以藏族为主,占全区总人口的90%以上。除藏族外,西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还有蒙古族、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等等。西藏自治区主要流通使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是藏语和藏文,不同地域的藏语往往存在语音上的差异,但藏文字是通用的。
因为青藏高原特殊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西藏地区相比起我国其他地区都较为封闭,与内地交流不多,因此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进程也相对缓慢。
(二)周边藏区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状况
相比起西藏,其他四省藏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程度更高,汉语普通话使用人口比例更高、汉语教育在中小学覆盖也更全面。在周边四省藏区,有些地方的汉语言教学甚至比藏语言教学覆盖更加全面,许多中小学并没有开设藏文课程。以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例。甘南州下辖七县一市,所有中小学全部开设汉语文课程,部分学校同时开设藏文课程。这种现象并非偶然。早在1982年颁布的《甘南藏族自治州中小学工作试行条例》即有规定:“藏族中小学教学用语以藏语为主,牧区小学从四年级起加授汉语文课,在通行汉语的藏族聚居区小学,同时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教学。”截至2010年底,全州有各级各类学校525所,实行藏汉双语教学的中小学158所,占全州学校总数的30.1%;接受双语教育的学生有44429名,双语类中小学专任教师3901名,其中用双语授课的教师2384名。
在青海、四川、云南的藏区,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状况基本与甘南藏族自治州相似,实现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完全覆盖。因此,这些藏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的经验,对西藏自治区该项工作的实施具有重要且实际的借鉴价值。
三、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对西藏地区的借鉴价值及意义
(一)少数民族地区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状况特点我国境内少数民族很多,文化多样性高,语言种类多,民族语言文化丰富程度在世界亦属罕见。而我国少数民族中,除回族和满族现已将汉语作为常用语言外,尚有多种民族语言正流通使用。有些民族虽名称不同,但其语言是通用的;也有些民族语言不止一种,且不同语言间不能或不易互相理解。总体而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状况有如下特点:
1、受地理条件、自然气候制约的地域性
地理区域较开放、自然气候较温和的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相对自然气候恶劣的地区程度更高。这是因为地理的开放会导致人口流动性的增加,气候温和适宜人居的地区也更容易吸引非原住民的移徙和定居。这两者都是存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重要推动力量。
2、受民族杂居状况以及人口流动影响的实用性
通常而言,民族杂居程度高、人口流动性强的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程度也更高。这种情况在杂居民族都有自己民族语言文字的时候,尤其明显。这种现象的原因,如前所述,是因为在民族杂居的地区,不同民族间交流需要共同的语言文字作为媒介,而汉语普通话就扮演了这样的角色;而人口流动性强的地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过程对共同语言文字的依赖性更高,也会导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程度较高。
3、受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起步时间影响的时间性
通常而言,因为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工作,所以在该项工作起步较早的地区,其推广普及较为深入和广泛。但这种现象有一定阶段性,具体表现为:普通话推广普及起步早的地区,其推广普及绝对程度虽然高,但单位时间内推广效率并不一定高于起步晚的地区。因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效率受经济发展、政策实施、群众受教育程度以及基础教育覆盖程度等多方面影响。在工作初期许多基础尚未完善,导致语言推广工作进展较为缓慢;而随着经济发展,尤其改革开放以后,集约化生产模式逐渐普及,地域间交流合作显著增加,群众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思想更为解放,对新事物、外来事物接受度提高,就加快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速度。
(二)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策略对西藏地区的借鉴价值
较之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西藏自治区具有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环境极端、交通便利性较差等特点,这导致西藏相对其他民族聚居地区而言,地理区域更封闭,聚居民族也相对单一。但与此同时,藏文化具有包容性,并不存在宗教或种族意识方面的封闭性,藏民族对外来语言和文化普遍采取友好积极的心态。因此,西藏地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起步虽晚,却有相当乐观的前景。
尽管如此,仍不能忽略的是,因自然条件恶劣、人口分布稀疏等客观条件制约,西藏自治区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同样会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些挑战。譬如偏远地区尤其牧区群众极少与外界接触,对通用语言文字几乎没有需求;又譬如藏族人口较集中,在许多地区,母语已能够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交流需要,对通用语言文字没有必然依赖等。在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过程中要发挥西藏自治区的优势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则需要参考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尤其藏区的工作经验。这些有意义的经验主要包括:
1、加强区域开放,促进不同民族文化交流
加强区域开放,依赖于交通发展、硬件设施、软环境等多方面的建设。西藏自治区许多地区现状是交通不便、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全,甚至有些偏远牧区还没有通电,这种状况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西藏的区域开放性。而封闭的地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依赖性小,其推广普及工作面临困难也就更大。
交通便利、硬件设施完善是区域开放性的物质基础。而区域开放性则是不同民族文化交流融合的先决条件。因此,要在西藏自治区持续开展并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就需要为西藏地区创造便利的交通条件,建设完善的、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的硬件设施。
2、普及基础教育,重视并鼓励高等教育
基础教育指的就是九年义务教育。在甘南、青海等藏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汉语普通话在中小学课程当中的覆盖。在以民族语言为母语的地区,学校教育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中占据尤其重要的位置。西藏自治区很多地方生活水平尚处于较低水准,恩格尔系数很高,高等教育并不普及,因此九年义务教育的广泛普及在其中作用就更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高等教育同样不能忽略。在教育力量较为薄弱的少数民族地区,可采取一些政策倾斜或优惠措施鼓励更多群众接受高等教育。与此同时,对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力量进行支援,也是能够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一项有效措施。
3、发扬民族文化特色,吸引外来人群旅游乃至定居
如鲁迅《且介亭杂文集》中所说:“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在开放的多元化世界中,民族特色往往有特殊的生命力和吸引力。通过发扬西藏以藏族为代表的民族文化特色来吸引游客和藏文化爱好者,发展旅游业,也是促进西藏自治区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开展和持续的重要方法。独具特色的民族风味能吸引大量外来人群旅游甚至定居,扩大人口的流动性,也增加了西藏自治区人口民族多样性,而这两个因素都与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密切相关。
综上,在西藏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过程中,适当借鉴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尤其藏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经验,结合西藏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发扬西藏自治区固有的优势,对西藏自治区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必定会有可观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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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西藏大学文学院)
本文系西藏自治区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题重点课题(项目号:YK-2014-002)的阶段性成果。
周莹(1966-),女,汉族,重庆人,教授,研究方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王巳龙(1989-),吉林长春人,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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