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葛春先
社会治理更强调政府职能的核心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种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因此,我国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制度要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提高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人的服务质量,只有如此,政府从事的各项社会治理活动才会得到社会成员的自觉配合与大力支持。通过社会治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形成责权明确、调控有力、运转高效,能对全社会进行全面覆盖和有效管理的体系,保持社会的安定有序。
社会治理 创新研究
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治理,是党的十八大的重要精神。随着经济的不断转轨和社会的加速转型,加快我国社会治理模式转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已势在必行。
一、社会治理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为社会治理的单一主体,偏重于管制而忽视服务(二)社会治理人才缺乏,公众参与不够
在现代社会,信息相当发达。而不少政府部门习惯于沿用老一套社会管理模式,对新时期的社会治理要求首先是不明确,其次是难于及时跟上。新的专业化人才难以为继,具有社会学和公共管理学等学科背景和实际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极度匮乏。
目前,只有少数地方政府建立了公众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评议、监督的社会机构。总体来看,公众参政议政的途径并不畅通。大多数地方政府重大公共决策出自长官意志、部门意志,往往在没有经过社会公众咨询的情况下就贸然出台。许多决策、政令由于科学化、民主化
的水平较低,不符合实际和民意,往往引发民意汹涌,社会不满,根本难以执行,有的还未正式出台就胎死腹中,有的出台几天即匆匆收场,往往成为流传甚广的社会笑话。
(三)社会治理上下联动不畅,基础设施较差
政府内部分工不明确,责任主体不清晰,使得社会治理成本增加,管理效率低下。政府职能部门与基层实施机构缺乏有效的联动。基层部门在群众大量利益诉求时,往往因为无法及时解决,导致越级上访,而最终责任大多又落在社区基层。
二、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路径
现代信息技术的成熟与运用为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需要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如何把科技于社会机制相融合,合理的利用好这些条件服务于社会创新治理,是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必要环节。本试验矿浆电位的测量采用PHSJ-4F型pH计,在PHSJ-4F型pH计上采用铂片电极作指示电极,将相对于232型饱和甘汞电极的电位换算为标准氢电极电位,则为矿浆电位[6]。每次测试之前都要采用600号金刚砂纸对铂电极进行打磨,再用蒸馏水反复清洗,用滤纸擦干,保持铂片干净光鲜,减少试验误差。
(一)治理体制的创新
首先制定大数据战略,加强顶层规划和设计。政府职能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主要施政者,应为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有效施政提供必要的前提保证。长期以来,权力机关施政主观主义和权威主义的弊端一直严重影响着施政的结果。一方面,权力上层对各种社会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并没有熟知和把握。使得各种关键性的数据信息收集传递处理不力,政府决策缺乏科学依据,无法做到完整正确和高效率地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数据传递渠道的不畅,即便各部门掌握了充足的数据资料,也无法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资源共享,“致使决策各自为是施政过程各自为政,或互不配合或配合失调或相互抵触。”[1]因此,政府部门应抓住机遇,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进一步推进网络化的管理体制,促进多部门、多环节管理的高效化、无缝化。
(二)治理模式的创新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必须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突出政府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按照政府的统一思路有序地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政府要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参与条件、参与渠道,保障社会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权力,增加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在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决策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2]这不仅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使决策更加符合民意民情,还有助于激发全体社会成员的参与的热情,增强广大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制度改革创新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三)治理方式的创新
大数据时代信息化的快捷与灵活使得现代社会处于瞬息万变之中,也对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社会治理更需要及时准确而有效这是国家治理水平的显示,也是政府管理能力的体现。社会治理能力不仅需要先进的体制保障和有效的模式引领,而且需要成熟的技术手段,技术层面的突破和进步, 能够为制度发挥及模式运用提供有力的支撑。”[3]“一要建立大数据中心和大数据应用平台,以政府为主导,技术部门或企业为主力,公众参与为纽带的社会化统一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挖掘和分析和技术,有针对性的解决社会治理难题。”
三、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原则
(一)坚持谋划长远和兼顾当前相结合推进社会治理制度改革,必须首先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就社会治理制度改革而言,它要打破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从总体上来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既然是改革,如果改革必须损害某一部分人的正当利益,则应使利益受损方的正当利益得到合理补偿,从而有效避免不可调和的矛盾的出现。社会治理创新改革的同时,要充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尽力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共赢互利。
(二)坚持统筹规划和因地制宜相结合
推进社会治理制度改革必须做到规划先行,避免改革一哄而起或单兵突进。这就要求改革创新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在坚持中央统筹规划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各个地方、各个部门自主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推进社会治理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应当鼓励地方政府和各个部门根据中央改革方案和改革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大胆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地开展改革工作。
(三)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
社会治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内涵丰富、涉及面广。各项改革之间相互衔接、环环相扣,改革的整体性、配套性和综合性非常强,无论进行哪一方面的改革都必然或多或少地牵涉其他方面的改革。就目前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看,我国社会转型正进入一个关键时期,能否抓住这几年的机遇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需要的新的社会治理模式,对于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一股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形势容不得再进行单兵突进式的改革,必须将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改革有机协调起来,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但是,由于不同领域的改革条件成熟程度和改革紧迫程度存在不同,因此又要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与相关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和相对比较紧迫的领域,有重点、分层次地进行改革,分步实施、逐步到位。从目前来看,应把政府社会治理的职能调整、社会组织和社会人的管理和服务作为当前改革的着力点,以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推进。
(四)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
目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对政府政策有着极大的依赖性;同时,政府手中掌握着当前社会治理的大量资源,社会公众和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力量相对较弱,这就决定了政府在推进社会治理制度改革中的主导地位,因此,社会治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必须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突出其导向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有序地参与社会治理。
(五)坚持维护公平和提高效率相结合
社会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随着我国改革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贫富和收入差距逐渐扩大化、显性化与阶层化,并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公平则日益成为被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实施社会治理,其重要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政府的再分配政策和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效应,解决分配不公等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坚持公平优先原则是社会治理创新治理的必然,根据公平优先原则制定和实施各项社会政策,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参考资料:
[1]刘佳.学术探索[J].2015(4).
[2]丁茂战.我国政府社会治理制度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3]刘佳.学术探索[J].2015(4).
[4]徐如明.大数据时代的社会治理创新研究[C].2014年宁夏社会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14.
(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
本文系2015河南省政府招标课题《经济新常态下河南省社会治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5B353)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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