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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农家文化大院使用现状及对策分析——以云南省昭通市为例

时间:2023/11/9 作者: 长江丛刊 热度: 1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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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地区农家文化大院使用现状及对策分析——以云南省昭通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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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农家文化大院是我国公共文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农民自办文化的一种新兴形式,是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农村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激发农村活力的有效平台,是基层群众开展文体活动的舞台,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加强农家文化大院建设,对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夯实农村文化阵地,切实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昭通地区农家文化大院在使用和管理上尚存在不足,通过何种方式和手段使之发挥更大作用,是农村文化建设中、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农家文化大院 使用 问题 解决

  “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早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就对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出了总要求。基层文化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最基础的构成,其状况直接影响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而农家文化大院是基层文化建设的起点和基础,小到活跃农村文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到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如何合理利用现有资源,运用何种让农民能够理解、参与、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对农村文化阵地的占领和宣传,必须有一个更好的桥梁。

一、农家文化大院的定位及作用

农家文化大院是我国公共文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农民自办文化的一种新兴形式,是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农村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激发农村活力的有效平台,是基层群众开展文体活动的舞台,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农民素质提高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

  (1)农家文化大院是开展农村文化的大平台和群众娱乐的大舞台。农家文化大院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农民自编自导自演自己欣赏各种反映党的方针政策、尊老敬老、计划生育等内容的节目,其传播的针对性、持续性是新兴传媒不可比拟的。也能让国家大政方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开来,立足基层、服务基层、活跃乡镇。

  (2)农家文化大院是加强群众思想政治教育的中转站和农业科技大讲坛。文化最大的魅力在于在无形中强化有形,在于左右思维,影响习惯,转变认识。农家文化大院在加强文化活动开展的同时,可以通过把抽象的政策方针转化为群众理解、喜欢并乐于接受的方式来影响人们的思想,转变人们的看法,改变人们的习惯,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进一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凝聚人心。同时,广大农民对先进农业科技的需求极为迫切,农家文化大院除了送文化,也可以成为送科技的载体,请专家当教员,帮助群众学会和掌握相关实用技术,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3)农家文化大院是发展农村文化市场的助推剂及矛盾化解大平台。与时俱进的时代需求和与日俱增的文化渴望是发展农家文化大院的两大助力,需求是外部条件,渴望是内部条件,能否经常开展活动,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数量、速度和进度,活动影响的广度和深度,在很大程度上依存和依赖于农家文化大院,在新形势下,农家文化大院大有可为。同时,农家文化大院的存在可以加强村干部、村民之间交流沟通,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当年在农村社会生活中“家祠”的作用,当邻里出现矛盾纠纷时,承担着解开疙瘩,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昭通市农家文化大院现状及原因分析

昭通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地处滇、川、黔三省结合部,辖1区10县共143个乡镇。全市总人口592余万,其中,彝、苗、回等23个少数民族人口50余万,全市农村人口占90%,大部分居住在山区。由于历史原因,昭通经济发展滞后,是有名的贫困地区,全市所辖11县区中,有10个为国家级贫困县。自2010昭通市委宣传部发布昭通市千户“农家文化大院”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来,至2015年,11县区已建成农家文化大院共826个。配合市“千场演出进千乡、万场演出进万村”活动,昭通市农家文化大院已承接演出143场,共有738100名农民群众观看了演出。这一成果,虽说离千户农家文化大院、千场演出的目标仍有距离,已算是很有作为。但从整个农家文化大院运行情况看,仍然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等一些问题。如何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不断丰富干部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广大群众的文化素质,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道难题。影响农家文化大院发挥更大的作用,因素有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建设,轻管理。近年来,农家文化大院数量大为增加,但一些领导及相关部门并没有在如何更加合理使用、利用上高度重视,发挥政府的引导、引领作用,从而使得农家文化大院除了送演出下乡时,其他时间未能发挥其凝聚力,起到其联系上级部门及农民群众的桥梁作用。

  (2)经费短缺,难以多渠道筹资。尽管中央关于政府文化的经费投入占有一定的比例,但是仍然难以解决费用短缺的现状。昭通财政困难,基本属于吃饭财政,也难以筹集民间富裕资金,因此造成未建工程延期,千户农家文化大院目标迟迟无法实现及已有文化设备无法更新,设施场所陈旧无法重建等问题。

  (3)无专业、专门人才可用。乡镇机构改革后,人员精简,文化干部兼职现象十分普遍,更有部分乡镇将无法胜任其他工作的人员安排为文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严重老化,文化程度太低。同时,缺乏后期的培训工作,使得乡镇文化人员的工作方法停留在“老三篇”,中听不中用,也使得在开展工作时找不到突破口和落脚点。另外,乡镇文化人才队伍政治经济待遇不合理,乡镇年轻的文化人才挪作他用,年老的闲置不用,真正因为文化工作被提拔的基本上没有,而且因为乡镇经济物质待遇差,造成优秀的人才引不进也留不住。

  (4)未能充分挖掘、使用本地文化能人。乡村并非没有人才,民间是人才的摇篮,且由于乡村人才植根于家乡,本身也是村民,因此对农民群众所想所愿知之甚详,能够更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这类“能人”在乡村往往甚受尊重,有很强号召力,且对文化传播等工作有热情有想法有行动。目前农家文化大院工作开展的较好的乡村主要就是当地“文化能人”承担了大量工作。乡村有着自己的文化骨干和文艺爱好者,因未能进入文化工作队伍,造成人才资源浪费。

  (5)科技的进步和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家中有了电视、VCD、网络等高科技设备,人们足不出户即可满足各类需求,如果没有真正能吸引群众的东西,农家文化大院更加没法集聚人气,而只能受人冷落。

三、对农家文化大院管理和使用的对策思考

农家文化大院管理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与新时期党和政府提出的大政方针有矛盾,与农民要求文化多样、健康发展及农业科技化的需求不协调,影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总目标,也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和城乡社会的和谐。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1)政府牵头,做好扶持、培育、宣传工作。政府应该出台积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的具体政策措施,如大力发展群众性文化社团组织、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定期举办农民文艺会演、农民读书活动、区域性体育比赛,以及以奖代补、表彰先进、人员培训辅导、免费提供剧本、各类民间特色文化乡村和艺人的命名;组织挖掘、重现、培育本地物质、非物质文化传统,并通过媒体、职能部门大力介绍、宣传、推广等等活动,为乡村文化活动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提供广泛的群众基础。

  (2)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强化活动经费保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此,一方面要加大投入,改变欠账建设的现状,一方面要规范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农家文化大院建设经费投入上,采取市补助一点、县上配套一点,其余的采取各乡镇(村)自筹一点、农家文化建设项目整合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省、市文明单位联姻帮扶共建农家文化大院制度,县、乡各挂钩扶贫单位参与援建,形成合力,为农家文化大院建设提供保障。政府投入应该主要从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市财政逐步增加乡镇文化建设投资总额,科学规划,小型投入设备设施,大型投入阵地建设,规划一个建设一个,建设一个成活一个,不搞遍地开花。二是县级财政从有限的资金中挤出部分资金用于乡镇文化建设,可以适当降低,但不能成为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杜绝乡镇文化站及农家文化大院建设成为“编外财政”的现象。三是乡镇保证土地问题,可以从通过划转现有的公共用地,比如合并乡镇的闲置办公楼土地等。

  (3)整合农村文化各软硬件设施,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开展农村文化活动。加强乡镇文化站在农村的引领作用,对农家文化大院、乡村文化广场合理利用、宣传造势;乡镇文化工作人员应与大学生村官、农村文艺骨干联手配合,取长补短,共同推动活动的开展。农村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应该也能够通过某种方式联合起来,更好地利用现有设施,发展和传播先进文化。

  (4)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强化人才制度保证,搞好专职与业余的结合。一方面要确保专人专用,避免出现文化干部身兼多职的现象,搞好对专职文化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积极主动工作;另一方面推行准入机制,吸引农村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利用他们在农村的号召力及影响力,给予一定工作地点、经费支持,让他们组织开展健身队、太极拳、坝坝舞等日常性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5)创造机会和条件对乡村文化各层次人才、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集中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增强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能力。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对农村文化人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

  总之,农家文化大院是农村基层文化的主阵地,是全体村民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文体活动的重要场所。农家文化大院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人口文化大院建设、乡风文明、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有着极为重要的关系。只有大力发展好农家文化大院,做好农村基层文化工作,才能切实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才能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打好必备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梁丹译,李欣鹏.对农家文化大院建设的思考[J].青年与社会,2013(05).

  [2]刘春霞.浅析农家文化大院的建设发展[J].科技信息,2013(19).

  [3]刘志成,谭英,翟新倩.村级文化设施建设与利用问题刍议—基于湖南1395个村的调查[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11(6).

  [4]邵艳,邓尧.河北省文化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北大学学报,2012(1).

  [5]李锡鹏.云南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问题探究[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9(6).

  作者单位:(1.昭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昭通学院管理学院)

  作者简介:李宇卫(1970-),女,哈尼族,云南江城人,法学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反贫困问题;冯珺(1975-),女,汉族,云南大关人,法学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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