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风景
好人一个的戏剧人生
刘富道
我写故去的一位同事,他在我们作家协会,既不是作家,也不是编辑,在职后期就做些杂事。但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老知识分子。还得再加个但是,据我观察,他在职的最后几年,很平常,很平淡,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
那么,我为什么写他?我觉得他的人生富有传奇色彩,可以说是戏剧人生。
说他是戏剧人生,再贴切不过了,他一生的荣辱与戏剧相关。他曾经在中国戏剧家协会武汉分会工作,担任会刊《武汉戏剧》编辑。上世纪50年代的剧协武汉分会,其实不属于武汉市,而是属于中南行政区。后来中南行政区撤销了,有段时间交武汉市代管过,再后来演变为现在的湖北省戏剧家协会。当时汉口蔡鍔路19号一幢两层楼的房子,里面有剧协、音协、美协三个分会。1957年9月24日之后,他再也没有来到这所房子上班了。他可以再次上班的时间,已经到了1980年6月7日。他注意到这一天的公文上称他是同志,他回到同志的行列。
他随后的工作,是参与湖北省文联大院基建管理。现在的武昌翠柳街1号大院建成后,省作协从省文联析出,1985年6月成为单独建制的人民团体,他被分到省作协办公室工作。我1986年元月来到湖北省作协上班,成了他的同事。他在花名册上的大名为杜良骥,而他平时自称杜良一,这就引起我的注意。问其故,答曰:“杜良一,好人一个。”他的身世我以前多少听说过一些,他为海鸥剧社的冤案坐过12年牢,由于这种事情太多了,也就没进入我的创作素材库。
是什么让我在意他的身世呢?他一次同我说起坐牢的经历,不仅未作痛苦状,反倒说得非常轻松。他说他坐牢,没剃过光头,可以穿皮鞋,可以经常上街,替管教干部买东西。在监狱业余文工团里,他集编剧、导演、演员于一身,可以表演独唱,也可以当合唱指挥。每逢过年,他还带文工团走出监狱,到邻近乡村演出。演出完了,村民们会送很多瓜子糖果和香烟,让他们带回监狱同狱友分享。他说得有滋有味,好像坐牢的不是他,他还在当他的编剧、导演和演员。他坐牢坐出不一般的情景。
杜良骥有戏剧科班出身的背景。原籍广东南海县,在镇江出生,随父到南京读书。上高二就组织过跨校的“艺痕剧社”,剧社成员后来成名的有电影明星王蓓。他就读于民国国立戏剧专科学校表演系,学长鲍昭寿曾是中南人民艺术剧院的当家导演,正是鲍公1951年把杜良骥从上海招揽到了武汉。1954年杜良骥在武汉剧坛崭露头角,帮硚口一家军工厂导演话剧《姐妹俩》,在全市职工汇演中获得导演一等奖,演出一等奖。他总忘不了这些光荣历史。
刘富道,湖北武汉奓山人,汉阳一中高中毕业。湖北省作家协会前副主席、文学院院长、《长江》丛刊主编。著有小说集、散文集、文学散论集、长篇传记文学多种。主要获奖作品有小说《眼镜》《南湖月》《直线加方块的韵律》,报告文学《人生的课题》,长篇传记文学《天下第一街·武汉汉正街》。近作有长篇传记文学《1957年中国大冤案——汉阳事件》全纪实文本。
还有更光荣的历史。南京那个国立剧专,中共地下党的活动非常活跃,杜良骥说他也是其中一员。只可惜他的光荣历史没给他带来光荣,他正在寻找这段历史证人的时候,已经被列入另一个名单。一天上班,偶然发现顶头上司敞开的笔记本上,赫然写着自己的名字。这是1957年,各地,各机关学校,各人民团体,都在努力完成右派分子的名额指标。他最终没能证明自己是中共地下党成员,却要去充当一个右派指标,这岂不是太有戏剧性了。
1957年的国庆节就要到了,这一年的国庆对他来说,还有特殊的意义——他将在这一天举办婚礼,进入洞房花烛夜。几天前的9月24日,他在深夜睡梦中被叫醒,糊里糊涂上了警车。1958年11月7日,作为海鸥剧社反革命集团案的成员之一的杜良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宣判大会上,曾经朝夕相处的同事们,坐在台下个个面面相觑:怎么,这些人就是隐藏在我们身边的反革命分子?我们怎么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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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莫须有的冤案。这事我能说清楚,但需要太多篇幅,这里只说个梗概。1957年,中国剧协《戏剧报》编辑戴再民传来一个信息,说毛主席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可以办民间剧团了。此人原来就在武汉工作,与武汉戏剧界人士私交甚笃。武汉戏剧界有中南大区的背景,人才济济,受到这一信息的鼓动,就有人挑头筹备成立民间的海鸥剧社。定这个社名是杜良骥的主意,他在剧社受聘为导演,参与了剧社章程的定稿。他说当时苏联史丹尼斯拉夫斯基剧院有海鸥的标志。剧社筹建中,履行了报批手续,并没有获得批准,也就中止了筹备工作。就是这么个事儿。
这事怎么闹大的呢,原来剧社领头策划人,听说自己上了右派黑名单,就约了两人南下广州避风。一个星期天,三人相约来到汉口火车站,徘徊了好一阵子之后,各自悄悄回家了。也是因为反右风声甚紧,领头人不仅交待了剧社策划过程,还交待了准备南逃一事。这下子就不是划个右派的问题了。领头人主动交代了,公开批判大会就没让他站台,让人得到了一个错觉。逮捕好几个人,却没有逮捕领头人,也让同仁们产生错觉。领头人直到宣判前不久才正式被捕,被判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此乃弄巧成拙。受诛连者30多人,获刑者7人。当时武汉市文化局长巴兰冈也被撤职,到一家工厂去当车间副主任去了。
几位武汉戏剧界精英准备放弃公职创办民间剧社,不过是为了展示自己的一技之长,实现自己的艺术理想,何错之有呢,又何罪之有呢?他们中间,还有几位是中共党员,包括领头人。当今公办剧团改革的方向,就是要走这条路,可惜他们走得太早了。
刑满之后,哪里是他的归宿呢?杜良骥被送到鄂西南一个山村。村里有个单身妇女,带着五个孩子,丈夫在水利工地殉职了。大队书记对这位“刑满释放人员”说,你去撑起这个家,有我在这里,保证没人找你的事了。已经到了这一步,曾经的风流倜傥不再,还有不再被批斗的好事,还有天上掉下的一个家,什么编剧导演演员的角色都不再重要了,该放下身段了,就像在舞台上一样,杜良骥很快进入了角色。崎岖的山路上,经常有他挑着粪桶的身影。他感受到,这里劳动强度,远远超过监狱里,但他必须撑起这个家。
武汉海鸥剧社一案,到1980年3月彻底平反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没有留下任何尾巴,不仅对全部被告“宣告无罪”,而且认定被告“策划逃港问题,虽有错误,但未构成犯罪,原以逃港叛国定罪不当,应予纠正。”
本来已经没事了,但1988年却又有事了。当时出了一本《武汉通览》,该书有《破获“海鸥剧社”》一节,原封不动地摘抄了当年报纸上的公开报道,只摘引了“破获”文字,只字未提已经“宣告无罪”。中国有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制造冤案时有大张旗鼓的报道,平反冤案时却悄无声息地进行,也难怪《武汉通览》的失误了。杜良骥等人提出严正交涉。反正好人好说,得到一个公开道歉,也就算了。
杜良骥回来了,杜良一是他的笔名,也成为他的通用名,此举表明他要告别昨天,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有段时间舞会风盛行,年近花甲的他经常出现在舞场上。而且英雄不减当年,什么探戈、吉特巴一场不拉,引来女士们争相邀请。他有时还要唱一嗓子,带美声唱法的歌喉,总会引来满堂喝彩。在大院里只要见到他,他就是骑在摩托车上,英姿飒爽地一副大忙人形象。他还是一个驴友,经常与人结伴骑摩托车旅游,最远到过重庆成都。退休之后,他受聘在一报一刊又工作了14年,直到进入75岁才闲下来。他还在内蒙古导演过一部电视剧。
当时我是省作协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而言,在这个职务上,没有人自己给自己写总结报告稿。我自己写也没图什么表扬。我如果不是上楼清理资料,直接回家休息,也没人知道我回机关来了。如果不是一遍又一遍请我,我也不会到场去跳什么舞。这样想下去,就会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后来我想,杜良骥受那么大委屈,他不是一笑了之吗。算了。
再说杜公的戏剧人生。他称他当年的女友为玉,玉在苦等8年之后成家了。当年的小杜带着同玉的结婚照入狱,这张照片一到监狱里,就被派来搜身的犯人搜走。这对杜良骥精神上是一个沉重的打击。10多年之后,那个老犯人出狱了,小杜成了老杜也出狱了,那个老犯人居然把这张照片送还他了。老杜跟我说,他不知道老犯人的用意,他为什么要保存这张照片。2003年,这张照片出现在《楚天都市报》的“触摸老照片”栏目上,有简要的文字说明,道出了老杜的这段往事。我问杜公,玉看到了吗?杜公说看到了。我再问,玉会不会反感?杜公答,没有啊。玉很同情他,很怀念过去,但只有一声叹息。
2003年冬季,杜良骥交给我一篇手稿,让我随便帮他怎么处理都行。这就是刊登在《武汉文史资料》2004年第一期的一篇文章,标题是《1957年“海鸥剧社案”内幕》。原稿涉及当时一些健在的人士,我完全可以找个理由推辞回避,但觉得如果这样想,那我还是一个襟怀坦白的共产党人吗,我还是一个有历史责任感的作家吗?我帮他把文章输入电脑,同时做文字编辑工作,把所有繁体字改成简体字,加入几个小标题,忙乎了一个星期,得到他的认可。经与编辑部徐双明先生联系,他非常痛快地说,明年第一期已经编好,我撤下一篇稿来,马止刊载出来。星期天我到邮局发特快专递,寄出打印稿和软盘,星期一就到了徐双明手上,不久杂志就出来了。
有几百元稿酬,杜公要分我一半,被我拒绝了。当时我说了一句连我自己都大为惊讶的话——
我说:你受了那么多苦。
(我怎么能要这个钱呢!)
他说:那也不是因为你。
(那时候我的顶头上司并不是你呀!)
我说:我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我以我党一员的名义,向你谢罪。
每当我同人谈起杜良骥,谈起我们这段对话,我都会眼泪汪汪的。
两年后的2006年6月20日,杜良骥同志谢世了。我在他的灵柩前想到,好人一个的戏剧人生终结了,如果不是命运对他不公,他的名字会在名编剧或名导演之列。好在有他的文章发表出来,海鸥剧社真相已经大白天下。
纵览文学现象博采百家新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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