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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逸斜出下的褶皱——重读莫言《天堂蒜薹之歌》

时间:2023/11/9 作者: 新文学评论 热度: 14285
□ 杨晓帆 等

  时间:2019年1月19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现当代文学教研室

  杨晓帆:知识生产式的文学批评很容易被模仿和重复。比如面对还在持续创作的50后、60后作家及其作品时,许多研究常常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形成的经典判断出发去评价,谈莫言一定要谈“民间”“魔幻现实主义”与“新历史”;贾平凹的“乡村挽歌”,王安忆的“上海书写”,余华的“先锋转向”等成为阐释框架建立的基点——这些研究当然也能关联起当代文学与文化观野的若干重大问题,但如何在细读中甄选作品,并从有创造性的作品中打开它与周遭世界、与个体心灵冲突共振间形成的层层皱褶呢?

  这次要求大家在读完《天堂蒜薹之歌》后整理其版本变迁、小说本事、创作谈等“文本周边”,就是为了寻找新的参照和路径。1987年,因山东省苍山县发生“蒜薹事件”,义愤填膺的莫言中断正在创作的《红高粱家族》,用三十五天时间完成了这部“为农民鸣不平的急就章”,初刊于1988年《十月》第一期。作为莫言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它既不同于《透明的红萝卜》等“85新潮”影响下的乡村记忆书写,又在结构艺术等方面彰显出莫言80年代中后期以来形成的美学风格与历史反思意识,对于理解其创作无疑具有路标性的意义。而初刊之后莫言又多次修改《天堂蒜薹之歌》,为探讨如何文学地处理尖锐的社会现实题材提供了可追踪考察的依据。

  因为这些周边信息的复原,我们才会意识到,作家创作当时或此后的种种价值观念如何参与塑造了文本,不断被覆盖的过去文本的痕迹又如何呈现出当时历史语境中未曾说出却已然存在的丰富性。暂且放下我们先入为主的关于莫言的知识,把这部小说看作是一个实践中的文本,我们才会意识到它的“未完成性”,并由此去领会作家主体在艺术探寻中不断生成的历程。

一、 从版本修改说起

邢可欣:目前对《天堂蒜薹之歌》的版本研究比较有限,孙东洋发表于2019年第1期《文学教育》的《〈天堂蒜薹之歌〉版本研究》,对五个版本作了粗略比对,信息基本准确,但分析总结还很笼统。为方便接下来的讨论,我还是再梳理一下《天堂蒜薹之歌》的版本情况:发表于1988年第1期《十月》的“初刊本”;1988年4月作家出版社的“初版本”;1993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愤怒的蒜薹》,简称为“修改本”;2005年南海出版社的“再改本”;2009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全新本”。小说的面貌从2005年的“再改本”之后基本定型,之前的四个版本以“初刊本”到“初版本”的变动最大。

  在初刊本中,虽然包含“蒜薹事件”与高马、金菊的爱情悲剧两条线索,但从行文比重上看大致是一主一辅。“蒜薹事件”是小说的绝对中心——高马、金菊的爱情悲剧以三家换亲始,本可以通过高马卖蒜薹赚钱赔偿方家获得较圆满的结局,却因为“蒜薹事件”爆发而走向不可挽回的悲剧——两条线索合二为一,再加入四叔车祸身亡无处申冤的支线,共同为最终的血泪控诉与反讽做情绪的积累。在这样的故事结构中,以“蒜薹事件”揭露讽刺官僚主义,人物也更多是为情节与主题服务。

  而之后的版本在情节和人物设置上都更为丰富。增加的部分主要集中在:四叔一家对金菊、高马婚事的阻挠,金菊、高马在黄麻地野合;高羊对自己早年生活的回忆;对高羊与四婶狱中其他犯人的描写;高马听王老头讲民间故事;瞎子张扣在天堂蒜薹事件中的表现与张扣、高马、四婶等人的结局等几个方面。经过莫言十余年的再版修改,“蒜薹事件”由叙述中心偏移为勾连人物、推动情节、营造气氛、助力高潮的“功能型事件”,小说主题也经由人物情节的扩充得以深化,《天堂蒜薹之歌》由此才实现了 “去现实”处理的艺术化,成为一件日臻完美的作品。

  我想就两例新增加的人物、情节稍作分析:相比《十月》版,之后的版本在第八章金菊、高马私奔至车站的情节中加入了一个乞丐向青年军官乞讨的部分。车站的青年军官面对乞丐卖弄洋烟,颇显倨傲,却在乞丐“您岳父一定是个大干部,大干部女婿也一定会当大干部。大干部有钱,送礼的也多”的恭维之后“沉思了片刻”。联想第十四章浇玉米地的青年、十九章法庭发言的青年军官(浇地青年称自己“是当兵的,最一般的人物”,但作者给予他的烟盒一个特写,“鲜艳的烟盒在灯光下像朵花儿”,又以高羊之口凸显出差异与优越,“这辈子他也没抽过这么高级的烟”),小说似在“特权”阶层与更弱势群体之间预留出一个暧昧模糊的中间地带。联系作品中退伍军人高马遭遇不平的经历与当时作为军人却对四叔车祸无能为力的作家莫言,这样的塑造耐人寻味。另外,之后的版本在第十六章、十八章高羊的监狱经历里加入了一个死囚形象,死囚的生平经历、入狱原因不详,但他申冤呐喊:“我不服气……要是俺该枪毙,李书记的儿子早该枪毙一百次了!”(“初版本”中仅有“我不服气!”一句,后来的添加更突显了“特权”阶层的问题),可以推测出与高羊、高马、四婶等人虽非同案,但同样是遭受了不平之冤。这样的设置将群体性的“蒜薹事件”呈现到了具体人物的个体命运上。人物立起来,事件才隐为背景。

  周书阳:除了人物情节的补充外,从初刊本到初版本,《天堂蒜薹之歌》的一个显著变化还在于环境描写的“扩容”。大段的自然物态、地域风光和社会景观穿插于叙事中,延宕了情节进程,调节了阅读节奏,造成了一种“间离”效果。这固然反映了长篇小说创作中环境描写在体量方面承载的功能,却更能见出作家艺术地建构故事的匠心。在《天堂蒜薹之歌》中,莫言通过开放感官、综合运用气味与色彩等手段,以不无诗意的笔调渲染了优美的乡村风光。而自然天地的丰富又恰恰反衬出人为世界的匮乏。两类景观的转换看似是作家不经意的点缀,但根据空间批评理论的基本观点,景观不仅仅是人物活动的场景或“容器”,更被视为一个社会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象征系统,一个蕴含着社会、历史、文化诸因素的空间建构体。提取《天堂蒜薹之歌》中的重要空间,可以串联出一条索解作者写作意图的线索。

  首先是麦场、紫穗槐树树丛和黄麻地。这几处场所见证了高马和金菊这一对苦命鸳鸯的爱情发展历程。由试探到定情,再到结合,空间的扩大与情感的深入互为表里,尤其是黄麻地“野合”一段的描写,集聚了生命的热量,张扬了人性的激情,接续了莫言“红高粱”的精神气质。

  其次,作为小说收束部分的重要场景,法庭审判同样值得注意。在庭审现场,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各自发声。控辩双方各自发声,审判方居中裁决,此时,以正义作为唯一尺度的法庭,便为平衡各方利益、呈现不同话语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空间。

  最后是旧库房。旧库房是瞎子张扣的住处,是流浪汉的居所,也是作者营构的一个藏污纳垢但又充满温情的民间世界。在张扣养伤的日子里,小偷、乞丐、算命先生等所谓“社会渣滓”悉心照料了他——这种社会底层小人物之间的连带感,变成了不畏强暴的力量,促使张扣不顾安危,继续高唱蒜薹之歌。

  空间的典型性包含了不同身份特征的典型性。这与文本内容的价值维度基本保持一致。但这种景观的类型化、符号化倾向是否也透露出莫言小说叙事伦理中的某种偏执?如何使景观完全楔入叙事的深度,锻造出故事中能直逼心灵的悲剧精神,恐怕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思索的问题。

  谭复:我想从1993年修改本莫言增写的第十七章,谈谈对这个小说的理解。尽管与初刊本、初版本一致,修改本也围绕两条线索展开叙述,但就在读者翘首以盼故事结局的时候,作者却“突兀”地离题,插入了一段由王老头与高马对话引出的两段民间故事。这一被添加的“旁逸斜出”显然是有意为之的。

  从叙事学角度来看,在第十七章中,身陷囹圄展开回忆的高马是外叙述者,类似于民间智者形象的王老头则是内叙述者,以说书人的身份讲述了两个民间故事。在内叙事层面,故事时间发生在蒜薹事件前,王老头先讲述了一段桃色故事,又讲述了一段张九五天命不凡的传奇故事,传达出以王老头为代表的乡土民间所信奉的“男女之事,人之常情”“面有煞气,血光之灾”“人各有命,各安本分”“女人误事”等价值观念。随后,高马在与王老头的对话中,先是对“男女之事,人之常情”做出回应,略带心虚地解释自己与金菊是出于相爱而非肉欲,接着对面相说更是直接否定,最后对宿命论也是持不置可否的态度。

  但在外叙事层面,高马对这一场景的回忆叙述中伴随了此时的心理活动,这就构成了他与民间传统观念的第二次对话。“高马翻了翻身,想,王老头的话都应了验。”可以看到,在经历了蒜薹风波和人生幻灭后,高马的精神世界正在向乡土传统一侧屈服。高马本来是具有农民和退伍军人的二重性的,他险些成功地跨越阶层(借团长小姨子上位),军旅生活让他不像普通农民那样安于天命,而是信奉个人奋斗、法理正义等现代价值。但现在他也开始更像王老头、高羊这些农民那样去看待自己的命运了。对比而言,初刊本没有第十七章,高马在梦想幻灭之后便直接在法庭上愤然控诉的结局走向就难免显得扁平。而修改本中这一章的“旁逸斜出”则更加贴合高马的心理逻辑,写出了人物内心从坚定到犹疑复而弥坚的纠葛历程和价值观念上的复杂性。

  将视点再拉远一些,书中类似于第十七章里两个民间故事的“闲笔”其实比比皆是,比如张扣唱词中的桃色故事、共产党人传奇、四叔口中的兄弟故事等等。这些民间故事除了功能性地塑造人物、铺垫情节外,还构成了与显文本相对的潜文本。《天堂蒜薹之歌》是作者带着强烈的“为民请愿”意图根据新闻事件改编而成的小说,由此文本在传达对官僚主义的猛烈批判时也可能陷入官民对立的偏隘。可贵之处在于,莫言没有停留在道义层面去拥护“民”,在版本修订中不断增补的这些民间故事构成了文化观念层面的民间世界,蕴藉了侠义智慧的精华与包藏落后保守的糟粕都并存其中,与张扣、高马、方家父子、高羊等性格各异的“民”形成呼应,展现了民间世界自身的丰富性。如果说小说将“官”决绝地放在审判席上,那么这些“旁逸斜出”的民间故事恰恰体现了潜文本中莫言对“民”的暧昧态度。情感上的服膺与批判性的审视并行不悖,这才使得文本的意义空间得以无限扩大。

二、 具体感性的“民间”

杨晓帆:在版本修改方面大家其实都谈到一个隐含的问题,基于时事速写而成的小说容易受制于对官僚主义的单一批判,因此作家需要通过结构设置、人物形象塑造,增补细节、闲笔、环境描写等来不断充实文本的层次。

  王昊严:由于《天堂蒜薹之歌》是通过“民间”与“官方”话语的二元对立来突出两者间爆发的冲突,加上作者主要是以高羊、高马等普通民众的视角来叙写整个故事,所以读者不可避免地会更多注意到小说中当地政府一方所暴露出的巨大问题。但作者又没有将一众农民描写成扁平的“正面角色”,在他们与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反倒间接显露出了中国几千年文化积淀所裹挟的诸多陈旧观念。这主要包括了等级观、婚恋观、天命观等几个方面,且它们之间并非各自独立,而是相辅相成,共同扎根于我们的文化土壤之中。

  等级观与天命观最为突出地表现在了高羊的身上,但书中几乎所有角色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表现。高羊说:“老天爷造人的时候用了几种材料,高级的为官为相……”当四叔出车祸后,老大要去政府时的第一反应是“这是去见官,体面点好”。人们把“王书记”与“皇上”“县政府”与“传说中的皇宫”相提并论,仿佛所有人都还活在古老的封建时代。但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小说中的这些人物又不是单纯的所谓“顺民”形象。高羊被抓时,作者特意描写了他的心理变化:当他听到张扣的唱词时,“妄想喊句口号”,可是一看到国徽,就“又羞又愧”。此外,高羊被迫卷入到县政府的打砸事件之后,“在惶惶不安中,体验到一种快感”。这一系列的行为不能简单地解释为“受压迫后的反抗”。实际上,这才是许多农民最为真实而又矛盾的一面。这其中自然有着前文所述的观念沿袭的惯性使然,但也与现代以来“群”与“个”关系的认识理解有关。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人物是高马。高马似乎代表了与高羊相反的另一种立场,他具有一种反抗意识。但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依然有着我所说的那些传统观念的影子。他与金菊的恋爱看似是在突破传统封建婚姻对于年轻人自由恋爱的禁锢,但实际不然。金菊曾直截了当地对高马说:“你要是有个妹妹多好,把她嫁给俺哥,换我给你做老婆。”可见突破这一层观念并非他们的主观意图,相反,如果观念于他们有利,无所谓“反抗”不“反抗”。高马也是如此,在被警察抓捕之时,他的想法是利用自己在东北当官的战友,让他写封信“求求情,赦免我的罪”。看似具有反抗精神的人实则却逃不出固有观念的怪圈,又形成了另一层讽刺。

  张倩:我觉得《天堂蒜薹之歌》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莫言是为农民写作,但小说并没有因为要给农民鸣不平就对农民“一边倒”。除了还原苍山县蒜薹事件,为农民伸张正义,揭露官僚主义作风等等思想主题,其实最令我动容和激发我思考的是这部小说中莫言笔下鲜活、真实、丰满的农民形象,以及作家面对社会现实在将其纳入文学考量时如何探索出路的问题。

  除了王昊严提到的高马形象,我觉得小说中极具讽刺意味的还有金菊一家人的关系。四叔活着的时候,全家人的利益统一是为老大娶媳妇,于是四人的矛头集中对准金菊,这时候老大老二是与四叔四婶紧紧团结在一起的,金菊像是被排斥在外。而四叔死后,尤其是讨要公道未果之后,老大老二的丑恶本性在分家时展露无遗。分家这一行为本身是一个家庭内部的私事,而在这里,需要村主任这一角色作为主持人物以确保分得“公平公正”,分家形式也是采取抓阄。在分蒜薹时,村主任说把四婶的蒜薹跟老大分在一起好让老大顺带着一起卖掉,如果说瘸腿老大的不情愿还情有可原,那么老二的那句“老大不管,我更不管!”简直让人鄙夷,但这还仅仅是个开始。老大还惦记着四叔的一件新棉袄,老二则当仁不让地拿出菜刀便将棉袄剁成两半,“分个利索,谁也别欠谁”。金菊此时戏剧性地拿出四叔的一双破鞋,一只丢给老大,一只丢给老二,这一系列令人发笑的行为举动背后蕴藏着的是人性的阴暗面和生命的悲剧。

  莫言用三十五天写出了心中郁积日久的激情,虽说是义愤填膺的叙述但却不乏一个优秀作家的理性思考。在杨助理员眼里,农民四叔的一条命比不上县里的紧急治安会议,乡政府再小也是一级政府,指头缝里漏漏就够农民后半辈子过的了,农民和官员本质上就是不一样的,他们的结局与出路也必然分道扬镳。高马在乡政府大院那一声源自灵魂地拷问:“人活着难道仅仅为了钱吗?”更像是莫言对现实中他四叔事件以及四叔儿子们行迹的发问。小说结尾“几乎总是准确的小道消息”也是当下值得作家、批评家和读者持续思考的底层大众的出路问题。

  杨晓帆:的确,我们今天即使从伦理价值上来赞誉《天堂蒜薹之歌》,也不能只从抽象道德层面谈莫言对底层、民间的悲悯。正是因为有理性的审视、直面现实的冷静作为底子,这种悲悯才不仅仅是情感宣泄。不过在这一点上,也能看到作家的局限。像大家谈到莫言对农民形象塑造、文化心理剖析得很到位,但在国民性批判的脉络上,这部小说并没有特别推进“反封建思想残余”这一基本认识;高羊的“文革”创伤和高马的参军经历固然为现实题材增添了历史反思的背景,但对中国革命遗产的全面认识还是受制于新历史主义的解构立场,未能对个体经验事实形成超越与反省。而反面人物也存在脸谱化的问题——一些干部的官僚主义思想行动来源在哪里?权力关系在官民之间、一个家庭内部的结构性重复是如何发生的?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与解答当然不是作家的任务,但如果具备总体性把握的能力与足够丰富、差异性的细节呈现,作家作品就可能借助于文学形象让我们“看见”现实。

三、 纪实与虚构

曾笏煊:《天堂蒜薹之歌》的“本事”是1987年的苍山“蒜薹事件”。将这部小说与新闻报道等相关资料进行对比,会发现一些有趣的出入。

  首先,在一些具体的数据上,小说对现实的或被报道的情况作了一定程度的夸大。根据《苍山县志》,1987年苍山蒜薹种植面积为9.3万亩,总产10834.5万斤(新闻报道等资料中的数据大多为面积9.2万亩,总产9000多万斤),可在莫言小说结尾的《群众日报》中,这两个数据却被调整为17.2万亩和9000万公斤。一些新闻报道明确指出,事件过后收审了38名少数不法分子,经审理逮捕9名,对其余29名则分别作了罚款、赔偿、教育释放处理,而小说中最终章之歌唱的却是“抓了群众一百零三”。对此,我们应当视其为一种“艺术真实”,抑或是莫言的有意为之?

  其次,莫言小说中将事件叙述为农民们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备受欺压之后的愤怒之举,新闻报道中的“蒜薹事件”则往往被描述成“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的愤怒进行了打砸抢等不法活动,这种说法实际上将“少数不法分子”与群众、农民相区分,且在报道中更强调不法分子为了经济利益而争抢财物的行为。而小说的主人公高羊则像是“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在打砸过程中既有快感、又感到害怕,小说中也没有抢夺经济财产的相关情节。

  再次,在追究事件原因时,新闻报道将“蒜薹事件”归因为县政府的市场经济运作经验不足和官员的官僚主义行为,并直截了当地批评了事件发生前后当地政府的乱收费、罚款、工作失职等具体情况。莫言对蒜薹市场销售的经济问题显然并不关心,而专注于挖掘官僚主义问题。比如,他写出了横行霸道的县供销社副主任王泰“因父而贵”(其父是贫农出身、曾担任生产队队长),这就将官僚主义置于革命、历史的长时间脉络之中,有更深刻的批判力度。小说的批判范围也不止于“蒜薹事件”本身,比如四叔之死事件,再比如同样面对包办婚姻的陋习,小说中民政助理的做法却与赵树理《小二黑结婚》中官员的作为形成鲜明对比。这些处理方式显示了莫言对于官僚主义与革命历史问题和农村血缘伦理之间复杂关系的看法。

  最后,莫言对于法庭辩护这一事件高潮情节的处理也耐人寻味。如果说,现实中“蒜薹事件”的辩护人陈光武以律师的身份向苍山县政府提出批评是基于其职责与操守的话,那么小说中发难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正营职教员”的身份无疑更具有可供阐释的空间。我们很容易想起莫言的解放军军旅生涯,他对于自家叔叔被官员撞死最终却不了了之一事也一直难以忘怀,那么这位义正辞严的年轻人身上是否有莫言自我的某种投射,抑或显示了创作者的补偿心理?并且,小说中的这位青年军官还是老革命的“第二代”,他的父亲曾在解放战争中立功,对党怀有深厚的感情,这回却参与了打砸县政府的恶性事件。莫言有意设置了这样的剧情以引人深思,使作品增强了一种反讽和质疑的力度。我竟不由得反向联想到了《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中的刘世吾。总之,在本事考的基础上研究莫言,还有许多值得深入的问题。

  张治达:在真正开始阅读这本书之前,无论通过什么方式,读者几乎确定无疑地会了解到,这本书是莫言根据真实事件的虚构。旧版序言(也就是新版后记)中莫言描述了这一事实,在新版书的封面上也有“蒜薹事件”的相关描述。而读者一旦稍稍了解了这个事件,它就会成为一个高悬的铁球挂在读者头上,时时刻刻地提醒着读者,人物们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或者将要发生的事情。它会影响读者对于人物、情节的理解,甚至是阅读速度和心情。

  所以明确从现实到虚构这一创作前提,就能格外理解莫言为何很称道《天堂蒜薹之歌》的结构了。他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中说,“前几年我还说过结构就是政治,如果要理解结构就是政治,请看我的《酒国》和《天堂蒜薹之歌》”。《天堂蒜薹之歌》的结构确实经过巧妙设计,比如,张扣的唱词与正文叙述相结合;正文里叙述视角随时发生转变:全知视角和人物的第一视角回忆之间的转换,造成了人物的过去、现在、梦境、幻想的交融;许多章节结尾只引出一事,具体内容却等“下回分解”(如四叔被撞一事)的“说书结构”等等。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读者的阅读并不开始于高羊被抓、高马逃跑这一“蒜薹事件”发生之后的情节,而恰恰开始于“蒜薹事件”本身。这种结构正像说书人常用的伎俩,先抬出一个结果来,再“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两个人物线索的叙述时间起点不同,分别在“蒜薹事件”发生的一前一后,根据奇数偶数的规律交错进行,全书又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在第十章完成两条时间线的交叉后,再在第十九章法庭审判时实现最末几章的双线合一。搞清楚作者如何进行两条线索的叙述,对更好的理解文本至关重要。

  梁坤锈:在初版本卷首,莫言杜撰了一段斯大林语录:“小说家总是想远离政治,小说却自己逼近了政治。小说家总是想关心‘人的命运’,却忘了关心自己的命运。这就是他们的悲剧所在。”对于身处1980年代文学“向内转”趋势中的莫言来说,《天堂蒜薹之歌》的写作是一次提醒,就像他后来与大江健三郎的对谈中所说:“我发现作家是不能脱离社会的,即使作家千方百计地想逃避现实对你的影响,但现实会过来找你。”当然,面对文学与社会现实的复杂缠绕,莫言也明白从现实到虚构的难度。他说:“我在写作《天堂蒜薹之歌》这类逼近社会现实的小说时,面对着的最大问题,其实不是我敢不敢对社会上的黑暗现象进行批评,而是这燃烧的激情和愤怒会让政治压倒文学,使这部小说变成一个社会事件的纪实报告。”小说家是社会中人,他自然有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但只有超阶级地站在人的立场去怜悯所有人,文学才能发端事件并超越事件,关心政治但大于政治。

  所以,我觉得在这部小说中,莫言其实是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置于一个边缘地带。比如作为一个现代说书人,莫言隐藏在文本背后,并借说书人瞎子张扣之口来讲故事。瞎子形象成为一种叙述策略,代作者履行职责。一方面,瞎子作为特殊的法外之人(瞎眼人有罪不重罚),可以自由地游走于乡间麦场和乡政府大院,于是打通了民间与政府的障碍,让读者和听众获得对事件的全方位了解而不至于被某一种表象或叙事话语所遮蔽。另一方面,瞎子的叙述作为在官方叙述和知识分子叙述之外的民间叙述,形成了小说叙述的“众声喧哗”,使读者在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中游走,从而实现了“作者讲述”的“逃逸”。瞎子在代表作者立场的同时,有效地避免了由于介入现实的激情而导致的“政治压倒文学”,机智地卸下了作家作为“人民群众代言人”的重担。而张扣之死又内涵了作者对作家身份的自省,无论是张扣还是莫言,小说内外的他们都无力救世。说书人的历史使命和文学使命被去魅,恰恰预示了现实主义传统的嬗变。

  莫言曾直言,这类政治小说不是为了事件而事件,他并不满足于用文学的语言来讲述一个反腐故事,而是要从作品中来展现人的命运。文中惨死的四叔及其两个不肖的儿子都有其现实原型;而高马和金菊的悲剧又是在传统观念、经济压迫等压迫下千千万万乡村爱情悲剧的代表;狱警对四婶的折磨与高羊回忆“文革”期间其母遭受折磨呈现惊人的相似,高羊在监狱中被逼喝尿只不过是在土改以及“文革”期间的不堪经历的重演……通过高羊的回忆,作者又进一步将 “苦难叙事”纳入历史的轨道,从历史的回退中更深层次地揭示出了人的悲剧性的生存状态。

  当然,试图用小说来解决某一社会问题的想法,是非常天真幼稚的,但文学艺术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暴露黑暗,既揭示社会不公,也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讲真话永远是一个作家宝贵的素质,这也是莫言的宝贵之处吧!在新的世纪里,但愿再也没有这样的事情刺激着莫言写出这样的故事。

  杨晓帆:当代作家的“修改旧作”或“重写”现象是个很值得拓展的话题。今天我们用这种方式讨论《天堂蒜薹之歌》,也是为了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作家与他笔下的世界一次次相遇,我们也与文学世界中的莫言一次次相遇。

  2005年版一个很大的变化是结尾。在摘录《群众日报》评述蒜薹事件的最后一章之前添加了一章,交代张扣、四婶、高马等人的结局。如果说初刊本里的张扣主要还是充当叙述者层面“说书人”的一个功能性角色,那么后来的版本修改中这个形象在乡村生活中的具体性变得更加完整了。特别是新增一章中张扣被杀之前小偷、乞丐“这些社会渣滓”们对他的关照,莫言是着意要写出下层与下层之间的相互依存。在现实的紧张感、乡土社会自身的种种弊病中,悲剧或许无从避免,张扣的诉说也终将被覆盖(如最后一章叙述的分裂与竞争——张扣的徒弟、官方定性的新闻报道、隐含叙述者等),但就好像斜街上的鬼魂,作为“缺席的在场”注定要代替每个不能言说之人发出声音。而只有鬼魂般的存在,才真正不受现实时空的约束——这恰恰也是文学虚构不同于新闻纪实参与我们生活世界的独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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