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要打广告。
只是正好打开文档写专栏,住隔壁的朋友发来信息问——
“要不要吃雪糕。”
快九点的光景,刚运动完的我本想拒绝,紧接着又来了一句:“红豆味的,可好吃了。”
老话讲,伸手不打笑脸人,而我则是出了名的耳根软。一旦别人向我示好,我便十分百分想回报,更别谈拒绝,索性违背本心接下。
我打开一尝,真挺香。
本身这是不值一提的细枝末节。但它发生在北京,一个大到我用脚根本无法丈量的地方。
这个地方,承载着无数人的梦想。然而多数人的梦想,都被它的庞大淹没了。
淹没在随便出个门都要一两小时的地铁或公交。
淹没在堵得水泄不通的繁华大道。
淹没在日复一日的疲倦身躯里和出租屋不够明亮的灯光。
……
正是这样一座钢铁森林般的城市,突然出现了些柔软的好意,总容易叫人无端感恩和内心酸胀。
这段时间,我恰恰又经历了一些人事,打破了固有的常规思想,开始愿意接受真实的自己。開始相信,某些兽性始终存在于人类的基因,自己亦没能免俗、没成为例外。
承认不完美的过程实在过于自虐。但这过程似乎也为我带来了些什么。
最直观的感受,便是写《蔚蓝九万米》实体书的结局时,这段时间的经历,让我在结局里又重新融入了新的想法。
一个之前没想过却略微大胆的写法。算是我变革路上的一小次成功吧。
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会一如既往地接受它。可它的存在和《月亮》一样,都表达了我对情感的真实看法。
东野圭吾在《白夜行》里写——
曾经拥有的东西被夺走,并不代表就会回到原来没有那种东西的时候。
从前不太明白,如今再读,全是刺痛。
我曾拥有过,一个对我而言非常重要的东西。它没有被夺走,是我自己不要的。
我不要它,并非是说它不重要了。而是它让我觉得,我没有想象中重要。
于是为了成全自己的骄傲,我放弃了。
在无数次搞砸人际关系的时候,我都发过誓,下次遇见同样的情况,一定要好好说话、慎重决定。
然而每一次的结局,骄傲都率先打败理智。
实不相瞒,我真的恨死了那股骄傲。可它像天生刻在骨子里,与我如影随形。
我带着它走南闯北,试图回到原来的样子,却发现很难做到。直到我失去的东西,自己又回来了。
我以为它回来的那一天,我会欢欣鼓舞。事实也确实是欢欣鼓舞的,长时间的阴霾一扫而空。
但,唯独我自己清楚,我将永远无法忘记失去它的感受。
以至于,我变得没有那么再害怕失去。
因为它用实际行动告诉我,它随时可以再离开。为了保证它再度离开时我不会崩溃,我必须提前习惯“失去”才行。
所以,在《蔚蓝》里,即便失去的东西再回来,星星也不敢全心全意地为其闪烁了。
繁星不是我,但我是“她”。
“曾经拥有的东西被夺走,并不代表就会回到原来没有那种东西的时候。”
原来,当失去的东西复得,你也回不到没有那种东西的时候了。
尚好的是,我终于学会静候时光带来的每一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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